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79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易字第3655號

賭博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3 月 20 日

法官李怡真

公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梁瑋珊

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38778號),當事人雙方合意且被告認罪,由檢察官聲請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裁定進行協商程序,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協商程序。

理由

被告梁瑋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當事人雙方合意且被告認罪,由檢察官聲請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案前於民國113年3月19日協商程序終結,因尚有應再行協商之處,爰命再開協商程序,並定於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4法庭進行協商程序,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0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李怡真

                書記官 黃雅青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1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3655號於民國 113 年 03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賭博,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