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審簡附民字第93號
- 原告
- 郭錦蓉
- 被告
- 楊雨凡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114 年度審金訴字第2028號改分為115 年度審金簡字第150 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5年度審簡附民字第93號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114 年度審金訴字第2028號改分為115 年度審金簡字第150 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