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催字第1151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催字第1151號
- 聲請人
- 胡晉維
- 法定代理人
- 王進龍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胡晉維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並具狀陳明是否有其他法定代理人。如無,請提出監護權歸屬一方之證明,如有,聲請狀應補列另一法定代理人。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催字第1151號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胡晉維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並具狀陳明是否有其他法定代理人。如無,請提出監護權歸屬一方之證明,如有,聲請狀應補列另一法定代理人。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