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094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094號
- 上訴人
- 廖淑珠
- 被上訴人
- 蘇弘伸
蘇宇泰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因105年度訴字第3094號塗銷抵押權登記
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
下同)6,00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90,600元,未據上訴人
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
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
,並應補正上訴理由,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