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1884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9年度司促字第18848號
- 債權人
- 臺中市大肚區農會
- 法定代理人
- 趙國城
- 債務人
- 吳耀驊
- 債務人
- 吳政軒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壹仟零伍拾捌萬陸仟壹佰壹拾貳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一點七五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其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以上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