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12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22285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8 月 08 日

債權人
李武翰

盧昌宏

鍾健愷

葉昶欣

蕭百宏

李訓海

張祐瑜

戴友霞

林有志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巨積精密技術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4,500元。(各自債權)

㈡確認請求事項之聲明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因債權人九人基於各自債權向債務人請求,其聲明應區分詳列債務人應給付各個債權人之金額為何、及利息起迄日為何、利率為何。)。

㈢釋明本件請求利息之利率為年息百分之六之依據(若未約定利率,以法定利率年息百分之五計算)。

㈣提出債務人巨積精密技術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祥榮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8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促字第22285號於民國 112 年 08 月 08 日裁判,案由為支付命令,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