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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2934號

塗銷地上權登記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5 月 09 日

法官王金洲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2934號

上訴人
甲○○

上訴人與中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因96年度訴字第2934號塗銷地上

權登記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

70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11,4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

後五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

裁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王金洲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9   日

                書記官 楊家印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2934號於民國 97 年 05 月 09 日裁判,案由為塗銷地上權登記,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