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司促字第23157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促字第23157號
- 債權人
- 乙○○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丙○○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是否請求利息,如欲請求利息,則應表明利息起算之年、月、日及利率。
(二)確認是否列甲○○、丁○○為債務人,如欲列為債務人,則應表明其與債權人之間有何債權債務關係。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江文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促字第23157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丙○○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是否請求利息,如欲請求利息,則應表明利息起算之年、月、日及利率。
(二)確認是否列甲○○、丁○○為債務人,如欲列為債務人,則應表明其與債權人之間有何債權債務關係。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江文玉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