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299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2993號
- 上訴人
- 寶蓮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龔家澍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林錦雲等間因98年度訴字第2993號確認抵押權
不存在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
幣5,279,551元(原審核定之金額),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
79,908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
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
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