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3年度中簡字第229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中簡字第2298號
- 原告
- 佳圜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永生
- 被告
- 大柱營造事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傅元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3年12月23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中簡字第2298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3年12月23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