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
- 陳俊賢
- 被告
- 莊雅閔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4年度金上訴字第2315號案件訴訟終結前,停止訴訟程序。
理由
一、查被告涉有違反洗錢防制法等嫌疑,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 臺中簡易庭114年度中小字第4505號於民國 114 年 12 月 17 日裁判,案由為損害賠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 本件裁判於法律人 LawPlayer 另收錄 2 筆相關判決,可於本頁相關判決區逐筆查閱。
-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