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14年度中小字第169號
- 原告
- 邱如韻
- 被告
- 陳承瀚
上列當事人間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2676號),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113年度附民字第2680號),經本院刑事庭裁定移送前來,本院於民國114年3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49,000元,及自民國113年10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