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14年度中小字第634號
- 原告
-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文鈞
- 訴訟代理人
- 王志堯
- 被告
- 廖夢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4月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31,711元,及其中新臺幣29,581元部分自民國113年12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15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被告負擔,並加計自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