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8年度附民上字第112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上字第112號
- 上訴人
- 李靉樺
- 被上訴人
- 林栢枝
上列上訴人因被上訴人妨害自由案件(本院108 年度上易字第541 號),經上訴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上字第112號
上列上訴人因被上訴人妨害自由案件(本院108 年度上易字第541 號),經上訴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