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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964號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11 月 20 日

法官許文碩田德煙陳慧珊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上訴字第1964號

上訴人
即被告
殷嘉俊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劉秋蘭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上訴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殷嘉俊羈押期間,自中華民國108 年12月2 日起,延長貳月。

理由

一、上訴人即被告前經本院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第3 款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於民國108 年9 月2 日執行羈押,至108 年12月1 日止,3 個月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茲本院以前項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被告之必要,應自108 年12月2 日起,第一次延長羈押2 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 條第1 項、第5 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0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許文碩

法 官 田德煙

法 官 陳慧珊

書記官 陳振海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0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964號於民國 108 年 11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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