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545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上訴字第1554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8 月 03 日

法官張國忠陳葳高文崇

上訴人
即被告
辜義閔
選任辯護人
李郁霆律師(法律扶助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1號中華民國112年4月14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本案是否符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之規定非無疑義,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張 國 忠

法 官 陳 葳

法 官 高 文 崇

書記官 施 耀 婷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2年度上訴字第1554號於民國 112 年 08 月 03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