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九十四年度上易字第一八四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九十四年度上易字第一八四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甲○○
右上訴人,因被告竊盜案件,不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
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
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九十四年度上易字第一八四號
右上訴人,因被告竊盜案件,不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
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
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