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6年度上字第547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上字第547號
- 上訴人
- 邱益銘
- 上訴人
- 邱益財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蔡坤旺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書妤律師
- 被上訴人
- 莊瑜萱
- 訴訟代理人
- 李國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土地抵押權設定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7年9月18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34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上字第54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土地抵押權設定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7年9月18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34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