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斗六簡易庭
上訴人即
- 原告
- 誠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余東榮
- 訴訟代理人
- 王裕程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張淑華等人間請求塗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1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1,5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3日內逕向本庭(雲林縣○○市○○路00號)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斗六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訴人即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張淑華等人間請求塗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1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1,5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3日內逕向本庭(雲林縣○○市○○路00號)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斗六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