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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241號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3 月 28 日

法官夏金郎洪士傑鄭銘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1241號

公訴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陳柏全
選任辯護人
李宗貴律師
選任辯護人
劉玟欣律師
被告
張雅嵐
指定辯護人
張仁懷律師
被告
陳冠宇
指定辯護人
黃慕容律師
被告
潘維傑
指定辯護人
林永發律師
被告
彭怡婷
指定辯護人
郭常錚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訂於100年4月26日下午2時30分於第一法庭續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28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夏金郎

                  法 官 洪士傑

                  法 官 鄭銘仁

                  書記官 郭勝華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7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241號於民國 100 年 03 月 28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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