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繼字第2627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家事裁定 101年度司繼字第2627號
- 聲請人
- 鄭喬榕
上列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鄭炎輝(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生前最後住所:臺南市歸仁區六甲里6鄰中正十五街89號)於101年9月26日死亡,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本院,本院依法為公示催告。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裁定揭示之日起6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