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度司繼字第1215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繼字第1215號
- 聲請人
- 吳秋絨
上列聲請人陳報遺產清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上列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李長吉(男,民國00年0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生前最後住所:臺南市○○區○○路○段000巷00號)於民國105年4 月20日死亡,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本院,本院依法為公示催告。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裁定揭示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