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128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128號
- 上訴人
- 吳榮林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
以上上訴人與被告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典獄長陳進豐間因侵權
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民國105年9月26日之判決
,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00,00
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5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
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
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