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家繼訴字第66號分割遺產·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3 月 19 日法官彭振湘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家繼訴字第66號原告沈○○被告沈○○ 沈○○ 沈○○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