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508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425號

確認委任關係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10 月 24 日

法官羅郁棣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425號

上訴人
益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泰明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郭泰志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存在事件,上訴人

對於中華民國108 年9 月3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

,查本件訴訟標的係因財產權而起訴,惟其價額不能核定,依民

事訴訟法第77條之12,訴訟標的價額應以新臺幣(下同)1,650,

000 元計算,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6,00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

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

送達後5 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逾期不補正,駁回其上訴,特

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其餘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羅郁棣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4  日

                書記官 周玉茹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425號於民國 108 年 10 月 24 日裁判,案由為確認委任關係存在,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