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繼字第1686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家事裁定 109年度司繼字第1686號
- 聲請人
- 吳OO
上列聲請人陳報遺產清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上列聲請人因被繼承人吳OO(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生前最後住所:臺南市○○區○○街○段00巷00弄00○0號)於民國109年4月19日死亡,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本院,本院依法為公示催告。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揭示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