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異項行銷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孟暉
- 訴訟代理人
- 洪永志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歐陽誠鴻律師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陳福慶
- 訴訟代理人
- 賴鴻鳴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俊達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妍蓁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思紐律師
- 複代理人
- 鄭硯萍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承攬報酬事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因有以下事項需再行確認,爰再開辯論。
一、請兩造核對以下附表、附表1-14。
二、原告就附表1-14各項內容,應陳報各項取得成本與憑證資料(統一發票或收據),並於各表各項之爭執詳情之原告主張下,補列各憑證資料(含憑證性質、日期、品項、金額。以「0000公司發票、00.00.00/品項內容/金額」格式)。
三、就被告反訴主張之誤用資料、誤用競選編號之文宣、廣告,係屬附表1-14中之何項。
四、請被告陳明何以分別在111.07.05、111.08.02、111.10.06匯款與匯款金額依據。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時序表 日期 選舉期程 陳慶福付款/ 競選疏失 原本/ 追加 原告 附表 判決 附表 性質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爭執 111.06.18 【原本報價單】 - - - - - - - - - 111.06.18 - 原本 附表2-1 附表1 企劃費用 整體競選企劃費(7/1-11/26) 文宣撰寫、新聞撰寫、策略擬定 300,000元 - 300,000元 是 111.06.18 - 原本 附表2-2 附表2 文宣設計 整體文宣設計費(7/1-11/26) 形象CI設計、各類文宣設計 200,000元 - 200,000元 否 111.06.18 - 原本 附表2-3 附表3 社群媒體 社群網路媒體小編 380,000元 - 380,000元 是(原告承認未施作100,000元) 111.06.18 - 原本 附表2-4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帆布製作(丁丁) 30x30尺 × 2面=1800才 20元 1800才 36,000元 是 111.06.18 - 原本 附表2-5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帆布製作(玉井加油站對面) 30x20尺 × 1面=600才 20元 600才 12,000元 是 111.06.18 - 原本 附表2-6 附表6 廣告物料安裝 拆掛吊車(全吊) 7,000元 2次 14,000元 是 111.06.18 - 原本 附表2-7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文宣口罩 3.5元 50,000個 175,000元 否 111.06.18 - 原本 附表2-8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人像PP板 3x4尺 190元 1,000面 190,000元 否 111.06.18 - 原本 附表2-9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布旗 2x5尺 200元 500支 100,000元 否 111.06.18 - 原本 附表2-10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競選帽子 48元 5,000頂 240,000元 否 111.06.18 - 原本 附表2-11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志工背心 300元 50件 15,000元 否 111.06.18 - 原本 附表2-12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扇子(大) 10元 20,000支 200,000元 是(原告承認未施作全額) 111.06.18 - 原本 附表2-13 附表10 廣告投放 新永安電視廣告-影片10秒 新永安電視廣告費(7/1-10/30) 30,000元 5個月 150,000元 是(原告承認未施作30,000元) 111.06.18 - 原本 附表2-14 附表11 廣告製作 廣告影片製作10秒 30,000元 2片 60,000元 否 111.06.18 - 原本 附表2-15 附表10 廣告投放 新永安電視廣告-字幕 6,000元 10次 60,000元 是(原告承認未施作全額) 111.06.18 - 原本 附表2-16 附表4 社群媒體廣告 社群網路廣告 社群網路廣告費(粉絲專頁廣告) 30,000元 5個月 150,000元 是 111.06.18 - 原本 附表2-17 附表8 文宣製作 文宣海報製作第一波 3.5元 20,000張 70,000元 否 111.06.18 - 原本 附表2-18 附表8 文宣製作 文宣海報製作第二波號碼 3.5元 20,000張 70,000元 否 111.06.18 - 原本 附表2-19 附表9 文宣派發 逐戶派報 1.8元 40,000張 72,000元 是(原告承認未施作全額) 111.06.18 合計金額 - - - - - - - 2,494,000元 - 111.07.03 【合約簽約日】 - - - - 競選文宣媒體企劃製作合約書 總 金 額:260萬元 簽約預付: 60萬元 尾 款:200萬元 - - - - 111.07.05 - 追加 附表3-20 附表10 廣告投放 戶外廣告租金(7/5-12/5) 17,500元 5個月 87,500元 是 111.07.05 - 追加 附表3-21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帆布製作(南化里185號) 19.5x20.5 20元 400才 8,000元 是 111.07.05 - 追加 附表3-22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帆布製作(左鎮菜寮63-8號) 13x22 20元 286才 5,720元 是 111.07.05 - 追加 附表3-23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帆布製作(左鎮中正里) 20元 300才 6,000元 是 111.07.05 - 追加 附表3-24 附表6 廣告物料安裝 拆掛吊車(半吊) 4,500元 2次 9,000元 是 111.07.05 累計總金額 - - - - - - - 116,220元 - 111.07.05 [陳福慶付款①] - - - - 60萬元 - - - - 111.08.02 [陳福慶付款②] - - - - 100萬元 - - - - 111.08.18 發布選舉公告 - - - - - - - - - 111.08.25 公告候選人登記日 - - - - - - - - - 111.08.26 - 追加 附表3-25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帆布製作(玉井總部) 33x24 20元 792才 15,840元 是 111.08.26 - 追加 附表3-26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PVC貼紙製作(玉井總部) 11x10x2p 150元 220才 33,000元 是 111.08.26 - 追加 附表3-27 附表6 廣告物料安裝 吊車 4,500元 2次 9,000元 是 111.08.26 - 追加 附表3-28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帆布製作(楠西後援會) 30x14 20元 420才 8,400元 是 111.08.26 - 追加 附表3-29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PVC貼紙製作(楠西後援會) 11x10 150元 110才 16,500元 是 111.08.26 - 追加 附表3-30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直式招牌(楠西後援會) 5x30 70元 150才 10,500元 是 111.08.26 - 追加 附表3-31 附表6 廣告物料安裝 吊車 4,500元 2次 9,000元 是 111.08.26 - 追加 附表3-32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帆布製作(南化後援會) 20x12 20元 240才 4,800元 是 111.08.26 - 追加 附表3-33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機車廣告製作(含音響) 22,000元 4台 88,000元 是 111.08.26 - 追加 附表3-34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宣傳車燈箱製作 43,000元 2台 86,000元 是 111.08.26 - 追加 附表3-35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拉鍊背心(含前後印刷) 1,200元 FLU件 76,800元 是 111.08.26 - 追加 附表3-36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志工背心 300元 150件 45,000元 是 111.08.26 - 追加 附表3-37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旗座 250元 50個 12,500元 是 111.08.29-111.09.02 候選人登記日期 - - - - - - - - - 111.08.30 - 追加 附表3-38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左鎮後援會招牌製作 380x120 含鐵架 250元 52才 13,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39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左鎮後援會室內貼圖 555x222 150元 152才 22,8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40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左鎮後援會室內貼圖 373x240 150元 104才 15,6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41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大戰車全車貼圖 150元 130才 19,5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42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南化後援會室內貼圖 268x410 150元 126才 18,9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43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南化後援會室內貼圖 268x206 150元 63才 9,45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44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南化後援會室內貼圖 165x165 150元 36才 5,4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45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楠西帆布看板製作水庫路 17x15 20元 255才 5,1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46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楠西看板鐵架第一次水庫路 12x20 50元 240才 12,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47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楠西看板鐵架第二次水庫路 17x20 50元 340才 17,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48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口罩第一次追加 3.5元 30,000個 105,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49 附表11 廣告製作 宣傳車錄音 3,000元 1次 3,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50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後援會幹部背心製作 1,200元 152件 182,4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51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扇子黨徽貼紙 0.8元 10,000張 8,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52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糖果貼紙 1元 20,000張 20,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53 附表8 文宣製作 楠西後援會成立邀請卡印刷 - 4,000張 14,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54 附表8 文宣製作 黨員名單名條印製 - 3,045份 6,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55 附表8 文宣製作 南化後援會成立邀請卡印刷 - 4,000張 14,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56 附表8 文宣製作 左鎮後援會成立邀請卡印刷 - 4,000張 14,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57 附表8 文宣製作 玉井競選總部成立邀請卡印刷 - 4,000張 14,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58 附表8 文宣製作 南化後援會邀請卡影印*補陳金沛名 - 100張 3,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59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登記口號手舉板 2x3尺 1,000元 4面 4,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60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候選人肩帶 2,000元 1條 2,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61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總部大戰旗製作(雙面) 5,000元 1支 5,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62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後援會戰旗製作(透布) 3,000元 3支 9,000元 是 111.08.30 - 追加 附表3-63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口號手舉牌 1x2尺 雙面 1,000元 9面 9,000元 是 111.09.24 - 追加 附表3-68 附表12 活動執行 楠西區後援會成立大會,單機直撥 30,000元 1次 30,000元 是 111.09.24 - 追加 附表3-69 附表10 廣告投放 勝利電視台廣告30秒(10/1-10/30) 60,000元 1個月 60,000元 是 111.09.24 - 追加 附表3-70 附表13 公關費用 新聞媒體公關(楠西、玉井成立) 30,000元 2次 60,000元 是 111.09.26 - 追加 附表3-64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口罩追加 3.5元 20,000個 70,000元 是 111.09.26 - 追加 附表3-65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楠西後援會成立舞台帆布 35x4 20元 140才 2,800元 是 111.09.26 - 追加 附表3-66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左鎮後援會成立舞台帆布 10x8 20元 80才 1,600元 是 111.09.26 - 追加 附表3-67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南化後援會成立舞台帆布 26x4 20元 104才 2,080元 是 111.10.02 - 追加 附表3-71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口罩追加(等號碼) 3.5元 20,000個 70,000元 是 111.10.02 - 追加 附表3-72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不織布一批(高姐) - 2,000條 10,000元 是 111.08.26- 111.10.06 總金額 - - - - - - - 1,272,970元 - 111.10.06 [陳福慶付款③] - - - - 100萬元 - - - - 111.10.14 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 - - - - - - - - - 111.10.15 - 追加 附表3-73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玉井競選總部成立舞台帆布 28x10 20元 280才 5,600元 是 111.10.20 - 追加 附表3-74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號碼貼紙(口罩用) 0.5元 33,000張 16,500元 是 111.10.20 - 追加 附表3-75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號碼貼紙(pp板用25公分) 12元 1,000張 12,000元 是 111.10.20 - 追加 附表3-76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號碼壓克力(噴號碼用30公分) 800元 6面 4,800元 是 111.10.21 候選人抽籤號次 - - - - - - - - - 111.10.21 - 追加 附表3-77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戶外看板補號碼工資 1,000元 16字 16,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78 附表6 廣告物料安裝 補號碼吊車全吊 - 半天 7,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79 附表6 廣告物料安裝 補號碼吊車半吊 - 一天 10,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80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小旗子(串好) 35元 1,500支 52,5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81 附表8 文宣製作 投票指南(雙面印刷) 0.5元 24,000張 12,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82 附表14 民調費用 自做民調(10/30-11/02) 4天 1,020通 - 4天 1,020通 200,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83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號碼貼紙2公分追加 0.5元 3,000張 1,5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84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口罩追加(有號碼) 3.5元 30,000個 105,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85 附表8 文宣製作 搶救山區文宣~A4 1元 12,000張 12,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86 附表8 文宣製作 投票指南追加 0.5元 16,000個 8,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87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號碼口罩第一次追加 3.5元 10,000個 35,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88 附表8 文宣製作 真相文宣~A4 1元 12,000張 12,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89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手舉牌(號碼) 3x3 1,800元 6支 10,8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90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號碼口罩第二次追加 3.5元 10,000個 35,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91 附表8 文宣製作 換議員文宣~A4 1元 8,000張 8,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92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換議員布條 3x6 250元 200條 50,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93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布旗 2x5尺 (有號碼) 200元 100組 20,000元 是 111.10.21 - 追加 附表3-94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汽車小旗架 80元 200支 16,000元 是 111.10.15-111.10.21 總金額 - - - - - - - 649,700元 - 111.11.06 選舉人名冊編造完成 - - - - - - - - - 111.11.15 公告議員選舉候選人名單 - - - - - - - - - 111.11.16-111.11.25 辦理議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 - - - - - - - - - 111.11.20 自由時報電子報新聞報導資料(111.11.20) - - 附表15 - - - - - - 111.11.22 錯置候選人編號宣傳影像廣告 - - 附表15 - - - - - - 111.11.26 投票、開票 - - - - - - - - - 附表1 :企劃費用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06.18 原本 附表2-1 整體競選企劃費(7/1-11/26): 包含文宣撰寫、新聞撰寫、策略擬定等競選企劃服務 300,000元 - 300,000元 是 .原告主張:依系爭合約書(原證1)執行五階段選戰企劃(形象塑造、網路社群、廣告文宣、新聞公關、陸戰組織),經與被告溝通(原證7、8)。企劃包含文宣撰寫、策略擬定,已完成交付。會議缺席均事先請假,會外與競選團隊討論時被告因拜票未列席(原證4、5)。傳單引用台南議會觀察聯盟客觀數據,與被告訴訟無關。企劃屬智慧財產權,業界常不提供詳細企劃書,繁雜事務已執行(起訴狀、準備暨反訴答辯狀、113.02.23筆錄)。 .被告答辯:原告未提供企劃主軸、策略,僅製作文宣廣告,未能統籌選舉策略,需另聘團隊(原證7無簽名日期)。僅出席前三週會議,後未參與,無法應對選舉變化,瑕疵無法修補(民法第494條)。傳單數據錯誤致被告遭訴(反證3),屬原告瑕疵,影響形象,應減少報酬(答辯狀、113.04.09筆錄)。 附表2 :文宣設計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06.18 原本 附表2-2 整體文宣設計費(7/1-11/26): 包含形象CI設計、各類文宣設計等視覺規劃服務 200,000元 - 200,000元 否 .原告主張:依系爭合約書(原證1)負責形象CI設計及各類文宣設計(如海報、口罩圖案),工作完成並交付,原證7(企劃表)及原證3(貨物照片)證實設計成果,被告未提出爭執(起訴狀、準備暨反訴答辯狀)。 .被告答辯:無爭執,認可原告完成形象CI設計及文宣設計工作(答辯狀)。 附表3 :社群媒體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06.18 原本 附表2-3 社群網路媒體小編:負責臉書粉絲專業操作、網路社群互動等社群媒體管理服務,含2次粉絲活動 380,000元 - 380,000元 是 .原告主張:執行臉書粉絲專頁操作及社群互動,實際支出280,000元(操作180,000元、「曬情人搶讚賽」100,000元,含60,000元獎金、40,000元眼影,原證11、20),因被告要求減活動次數(2次改1次,原證4、5),節省100,000元。成效顯著,7-8月觸及367,174人,付費觸及281,600人,互動10,639次(原證9、10)。被告被證1(網友未回應)無具體影響證據,無瑕疵(準備暨反訴答辯狀)。 .被告答辯:小編未回應網友(被證1),未善盡職責,瑕疵無法修補(民法第494條)。僅執行1次10萬元活動,應核減10萬元。眼影活動獎金過高致調查,無40,000元單據(原證11僅6萬元獎金),未證280,000元全用於操作及活動,應減少報酬(答辯狀)。 附表4 :社群媒體廣告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06.18 原本 附表2-16 社群網路廣告(粉絲專頁廣告):臉書粉絲專頁廣告投放,5個月期間推廣 30,000元 5個月 150,000元 是 .原告主張:投放5個月(111年7-11月)臉書廣告,與小編費用分開,無發票因臉書僅提供後台紀錄(原證9)。成效顯著,7-8月觸及367,174人,付費觸及281,600人(原證10)。大欣廣告社收據(被證5)因被告要求免稅作帳,與原證9相符,無瑕疵(準備暨反訴答辯狀、113.02.23筆錄)。 .被告答辯:僅證60天10則廣告6,021元(原證9),餘133,979元用途不明,應提供完整後台紀錄。與小編費用重複,合約已含臉書操作,瑕疵應減少報酬(民法第494條)。大欣廣告社收據不合理(被證5未載日期、筆跡一致),真實性存疑(答辯狀、113.02.23筆錄)。 附表5 :廣告物料製作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06.18 原本 附表2-4 帆布製作(丁丁):製作雙面帆布,30x30尺×2面,含色繩,總面積1800才 20元 1800才 36,000元 是 .原告主張:含色繩規格符合30x30尺,製作完成,原證12(照片及簽收單)證實,無瑕疵(起訴狀、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1710才(28.5x30x2,原證12),面積不足,瑕疵無法修補,應減少報酬(民法第494條,答辯狀)。 111.06.18 原本 附表2-5 帆布製作(玉井加油站對面):製作單面帆布,30x20尺×1面,含色繩,總面積600才 20元 600才 12,000元 是 .原告主張:含色繩規格符合30x20尺,製作完成,原證12證實,無瑕疵(起訴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514才(27.8x18.45,原證12),面積不足,瑕疵無法修補,應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6.18 原本 附表2-8 人像PP板:製作1,000面候選人形象PP板,尺寸3x4尺 190元 1,000面 190,000元 否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並交付,被告無爭執(起訴狀)。 .被告答辯:無爭執,認可完成(答辯狀)。 111.06.18 原本 附表2-9 布旗:製作500支競選布旗,尺寸2x5尺 200元 500支 100,000元 否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並交付,被告無爭執(起訴狀)。 .被告答辯:無爭執,認可完成(答辯狀)。 111.07.05 追加 附表3-21 帆布製作(南化里185號):製作帆布,尺寸19.5x20.5,總面積400才 20元 400才 8,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合理利潤(10-20%),選舉急迫性經被告合意(原證21 LINE截圖),天音廣告證明書(原證21)及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113.02.23筆錄)。 .被告答辯:實際僅5,200元,未依約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民法第153條),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7.05 追加 附表3-22 帆布製作(左鎮菜寮63-8號):製作帆布,尺寸13x22,總面積286才 20元 286才 5,72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21、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3,719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答辯狀)。 111.07.05 追加 附表3-23 帆布製作(左鎮中正里):製作帆布,總面積300才 20元 300才 6,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21、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4,29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答辯狀)。 111.08.26 追加 附表3-25 帆布製作(玉井總部):製作帆布,尺寸33x24,總面積792才 20元 792才 15,84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10,296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答辯狀)。 111.08.26 追加 附表3-26 PVC貼紙製作(玉井總部):製作雙面PVC貼紙,11x10x2p,總面積220才 150元 220才 33,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大欣廣告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2)證實,經被告合意,選舉急迫性免逐一報價(準備(二)狀、113.02.23筆錄)。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未載日期、筆跡一致),應駁回(答辯狀)。 111.08.26 追加 附表3-28 帆布製作(楠西後援會):製作帆布,尺寸30x14,總面積420才 20元 420才 8,4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5,46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答辯狀)。 111.08.26 追加 附表3-29 PVC貼紙製作(楠西後援會):製作PVC貼紙,11x10,總面積110才 150元 110才 16,5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大欣廣告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2)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26 追加 附表3-30 直式招牌(楠西後援會):製作直式招牌,5x30,總面積150才 70元 150才 10,5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大欣廣告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2)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26 追加 附表3-32 帆布製作(南化後援會):製作帆布,20x12,總面積240才 20元 240才 4,8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3,12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答辯狀)。 111.08.26 追加 附表3-33 機車廣告製作(含音響):製作4台機車廣告,含音響設備 22,000元 4台 88,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含硬體、噴塗、音響,報價含利潤(15-20%),經被告合意,原證13(圖示及收據)證實(準備暨反訴答辯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69,24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每台費用過高,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8.26 追加 附表3-34 宣傳車燈箱製作:製作2台宣傳車燈箱,原價48,000元扣5,000元音響費 43,000元 2台 86,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含硬體、噴塗,音響費由被告處理,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3證實(準備暨反訴答辯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79,200元(39,960+39,240),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單台費用過高,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8.26 追加 附表3-37 旗座:製作50個旗座,用於固定布旗 250元 50個 12,5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黑格印染社證明書(原證23)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38 左鎮後援會招牌製作:製作招牌,含鐵架,380x120,總面積52才 250元 52才 13,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大欣廣告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2)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39 左鎮後援會室內貼圖:製作室內貼圖,555x222,總面積152才 150元 152才 22,8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大欣廣告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2)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40 左鎮後援會室內貼圖:製作室內貼圖,373x240,總面積104才 150元 104才 15,6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大欣廣告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2)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41 大戰車全車貼圖:製作戰車全車貼圖,總面積130才 150元 130才 19,5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3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8,82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42 南化後援會室內貼圖:製作室內貼圖,268x410,總面積126才 150元 126才 18,9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大欣廣告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2)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43 南化後援會室內貼圖:製作室內貼圖,268x206,總面積63才 150元 63才 9,45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大欣廣告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2)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44 南化後援會室內貼圖:製作室內貼圖,165x165,總面積36才 150元 36才 5,4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大欣廣告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2)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45 楠西帆布看板製作水庫路:製作帆布看板,17x15,總面積255才 20元 255才 5,1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3,315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46 楠西看板鐵架第一次水庫路:製作鐵架看板,12x20,總面積240才 50元 240才 12,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10,00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47 楠西看板鐵架第二次水庫路:製作鐵架看板,17x20,總面積340才 50元 340才 17,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14,00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59 登記口號手舉板:製作4面口號手舉板,2x3尺 1,000元 4面 4,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3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1,92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61 總部大戰旗製作(雙面):製作1支雙面戰旗 5,000元 1支 5,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黑格印染社證明書(原證23)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62 後援會戰旗製作(透布):製作3支透布戰旗 3,000元 3支 9,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黑格印染社證明書(原證23)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63 口號手舉牌:製作9面雙面口號手舉牌,1x2尺 1,000元 9面 9,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大欣廣告社證明書(原證23)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9.26 追加 附表3-65 楠西後援會成立舞台帆布:製作舞台帆布,35x4,總面積140才 20元 140才 2,8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1,96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9.26 追加 附表3-66 左鎮後援會成立舞台帆布:製作舞台帆布,10x8,總面積80才 20元 80才 1,6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1,32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9.26 追加 附表3-67 南化後援會成立舞台帆布:製作舞台帆布,26x4,總面積104才 20元 104才 2,08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1,656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10.15 追加 附表3-73 玉井競選總部成立舞台帆布:製作舞台帆布,28x10,總面積280才 20元 280才 5,6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3,994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10.20 追加 附表3-75 號碼貼紙(pp板用25公分):製作1,000張號碼貼紙,尺寸25公分 12元 1,000張 12,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國樺企業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30)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0 追加 附表3-76 號碼壓克力(噴號碼用30公分):製作6面壓克力號碼,尺寸30公分 800元 6面 4,8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大欣廣告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2)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77 戶外看板補號碼工資:補貼16個號碼於戶外看板 1,000元 16字 16,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10,80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80 小旗子(串好):製作1,500支串好小旗子 35元 1,500支 52,5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黑格印染社證明書(原證23)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89 手舉牌(號碼):製作6支號碼手舉牌,3x3尺 1,800元 6支 10,8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大欣廣告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2)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92 換議員布條:製作200條換議員布條,3x6尺 250元 200條 50,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黑格印染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3)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93 布旗(有號碼):製作100組帶號碼布旗,2x5尺 200元 100組 20,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黑格印染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3)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94 汽車小旗架:製作200支汽車用小旗架 80元 200支 16,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黑格印染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3)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附表6 :廣告物料安裝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06.18 原本 附表2-6 拆掛吊車(全吊):於玉井區中山路口及丁丁營造使用吊車拆掛帆布,2次全吊服務 7,000元 2次 14,000元 是 .原告主張:於玉井區中山路口及丁丁營造使用全吊車,符合市場行情(全吊7,000元/次),原證12(施工照片)證實,無瑕疵(準備暨反訴答辯狀)。 .被告答辯:質疑使用時間地點,無具體使用記錄,瑕疵無法修補,應減少報酬(民法第494條,答辯狀)。 111.07.05 追加 附表3-24 拆掛吊車(半吊):使用吊車拆掛帆布,2次半吊服務 4,500元 2次 9,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半吊符合行情(4,500元/次),報價含利潤(10-15%),經被告合意(原證21 LINE截圖),天音廣告證明書(原證21)及原證12證實(準備暨反訴答辯狀、113.02.23筆錄)。 .被告答辯:實際僅4,00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計價方式與合約不符,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8.26 追加 附表3-27 吊車:使用吊車安裝玉井總部廣告物料,2次服務 4,500元 2次 9,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4,00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計價方式與合約不符,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8.26 追加 附表3-31 吊車:使用吊車安裝楠西後援會廣告物料,2次服務 4,500元 2次 9,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4,00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計價方式與合約不符,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78 補號碼吊車全吊:使用吊車補貼戶外看板號碼,半天全吊服務 - 半天 7,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天音廣告證明書(原證21)及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6,00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計價方式與合約不符,差額過大,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79 補號碼吊車半吊:使用吊車補貼戶外看板號碼,一天半吊服務 - 一天 10,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天音廣告證明書(原證21)及原證12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計價方式與合約不符,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附表7 :宣傳品製作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06.18 原本 附表2-7 文宣口罩:製作50,000個競選文宣口罩 3.5元 50,000個 175,000元 否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並交付,被告無爭執(起訴狀)。 .被告答辯:無爭執,認可完成(答辯狀)。 111.06.18 原本 附表2-10 競選帽子:製作5,000頂競選帽子 48元 5,000頂 240,000元 否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並交付,被告無爭執(起訴狀)。 .被告答辯:無爭執,認可完成(答辯狀)。 111.06.18 原本 附表2-11 志工背心:製作50件競選志工背心 300元 50件 15,000元 否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並交付,被告無爭執(起訴狀)。 .被告答辯:無爭執,認可完成(答辯狀)。 111.06.18 原本 附表2-12 扇子(大):原訂製作20,000支大型競選扇子 10元 20,000支 200,000元 是(未執行) .原告主張:未執行製作,餘200,000元未支出,計入未執行總額462,000元(起訴狀附表1)。 .被告答辯:同意未製作,應列入未執行項目(答辯狀)。 111.08.26 追加 附表3-35 拉鍊背心(含前後印刷):製作64件拉鍊背心,含前後印刷 1,200元 64件 76,8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設計複雜(多色圖徽、排版),單價1,200元合理,報價含利潤(15-20%),經被告合意(原證21 LINE截圖),榮華帽服收據(原證16)證實(準備暨反訴答辯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54,40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單價過高(他家200-800元且雙面穿,被證3),品質不符價格,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8.26 追加 附表3-36 志工背心:製作150件競選志工背心 300元 150件 45,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設計含淺綠底、深綠邊、多色圖徽及綁帶,單價300元合理,經被告合意,被告未付款無發票,設計費與文宣費不同,原證15(背心照片)證實(準備暨反訴答辯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單價過高(他家210元/件,被證3),重複收費,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48 口罩第一次追加:追加製作30,000個競選口罩 3.5元 30,000個 105,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經被告合意,群越科技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4)證實,已提交被告收據,製作時間序明確(準備(二)狀、113.02.23筆錄)。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50 後援會幹部背心製作:製作152件後援會幹部背心 1,200元 152件 182,4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設計複雜,單價1,200元合理,報價含利潤,經被告合意,原證16證實(準備暨反訴答辯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129,20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單價過高(他家200-800元,被證3),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51 扇子黨徽貼紙:製作10,000張扇子用黨徽貼紙 0.8元 10,000張 8,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收據5,645元,差額為利潤(約30%),經被告合意,異項行銷收據(原證26)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52 糖果貼紙:製作20,000張糖果用貼紙 1元 20,000張 20,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收據4,684元,差額為利潤(約75%),經被告合意,異項行銷收據(原證26)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60 候選人肩帶:製作1條候選人肩帶 2,000元 1條 2,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黑格印染社證明書(原證23)證實,經被告合意(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09.26 追加 附表3-64 口罩追加:追加製作20,000個競選口罩 3.5元 20,000個 70,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經被告合意,群越科技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4)證實,已提交被告收據(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10.02 追加 附表3-71 口罩追加(等號碼):追加製作20,000個帶等號碼競選口罩 3.5元 20,000個 70,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經被告合意,群越科技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4)證實,已提交被告收據(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10.02 追加 附表3-72 不織布一批(高姐):製作2,000條不織布宣傳品 - 2,000條 10,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經被告合意,強利有眼公司證明書(原證29)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0 追加 附表3-74 號碼貼紙(口罩用):製作33,000張口罩用號碼貼紙 0.5元 33,000張 16,5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經被告合意,國樺企業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30)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83 號碼貼紙2公分追加:追加製作3,000張2公分號碼貼紙 0.5元 3,000張 1,5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經被告合意,國樺企業社證明書及收據(原證30)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84 口罩追加(有號碼):追加製作30,000個帶號碼競選口罩 3.5元 30,000個 105,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經被告合意,群越科技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4)證實,已提交被告收據(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87 號碼口罩第一次追加:追加製作10,000個帶號碼競選口罩 3.5元 10,000個 35,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經被告合意,群越科技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4)證實,已提交被告收據(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90 號碼口罩第二次追加:再次追加製作10,000個帶號碼競選口罩 3.5元 10,000個 35,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經被告合意,群越科技證明書及收據(原證24)證實,已提交被告收據(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附表8 :文宣製作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06.18 原本 附表2-17 文宣海報製作第一波:製作20,000張第一波競選文宣海報 3.5元 20,000張 70,000元 否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並交付,被告無爭執(起訴狀)。 .被告答辯:無爭執,認可完成(答辯狀)。 111.06.18 原本 附表2-18 文宣海報製作第二波號碼:製作20,000張第二波帶號碼競選文宣海報 3.5元 20,000張 70,000元 否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並交付,被告無爭執(起訴狀)。 .被告答辯:無爭執,認可完成(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53 楠西後援會成立邀請卡印刷:印刷4,000張楠西後援會成立邀請卡 - 4,000張 14,000元 是 .原告主張:印刷完成,收據3,240元,差額為利潤(約75%),經被告合意(原證21 LINE截圖),異項行銷收據(原證26)證實,選舉急迫性免逐一報價(準備(二)狀、113.02.23筆錄)。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未載日期、筆跡一致),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54 黨員名單名條印製:印製3,045份黨員名單名條 - 3,045份 6,000元 是 .原告主張:印製完成,經被告合意,原證27(照片)證實,選舉急迫性免逐一報價(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55 南化後援會成立邀請卡印刷:印刷4,000張南化後援會成立邀請卡 - 4,000張 14,000元 是 .原告主張:印刷完成,收據3,240元,差額為利潤,經被告合意,異項行銷收據(原證26)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56 左鎮後援會成立邀請卡印刷:印刷4,000張左鎮後援會成立邀請卡 - 4,000張 14,000元 是 .原告主張:印刷完成,收據3,240元,差額為利潤,經被告合意,異項行銷收據(原證26)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57 玉井競選總部成立邀請卡印刷:印刷4,000張玉井競選總部成立邀請卡 - 4,000張 14,000元 是 .原告主張:印刷完成,收據3,240元,差額為利潤,經被告合意,異項行銷收據(原證26)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58 南化後援會邀請卡影印*補陳金沛名:影印100張補陳金沛名的南化後援會邀請卡 - 100張 3,000元 是 .原告主張:影印完成,經被告合意,異項行銷收據(原證26)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收據真實性存疑(被證5),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81 投票指南(雙面印刷):製作24,000張雙面印刷投票指南 0.5元 24,000張 12,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收據5,990元,差額為利潤(約50%),經被告合意,異項行銷收據(原證21)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85 搶救山區文宣~A4:製作12,000張A4尺寸搶救山區文宣 1元 12,000張 12,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收據6,620元,差額為利潤(約45%),經被告合意,異項行銷收據(原證26)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86 投票指南追加:追加製作16,000張投票指南 0.5元 16,000個 8,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收據2,870元,差額為利潤(約65%),經被告合意,異項行銷收據(原證26)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88 真相文宣~A4:製作12,000張A4尺寸真相文宣 1元 12,000張 12,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收據6,620元,差額為利潤(約45%),經被告合意,異項行銷收據(原證26)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111.10.21 追加 附表3-91 換議員文宣~A4:製作8,000張A4尺寸換議員文宣 1元 8,000張 8,000元 是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收據4,560元,差額為利潤(約43%),經被告合意,異項行銷收據(原證26)證實(準備(二)狀)。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應駁回(答辯狀)。 附表9 :文宣派發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06.18 原本 附表2-19 逐戶派報:原訂派發40,000張文宣至各戶 1.8元 40,000張 72,000元 是 (未執 行) .原告主張:未執行派發工作,餘72,000元未支出,計入未執行總額462,000元(含社群媒體100,000元、扇子200,000元、電視廣告30,000元、電視字幕60,000元),已於附表1明確說明(起訴狀)。 .被告答辯:同意未執行派發工作,但原告附表1漏列72,000元於未執行項目,應明確列入462,000元未執行總額(答辯狀)。 附表10:廣告投放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06.18 原本 附表2-13 新永安電視廣告-影片10秒:5個月新永安電視10秒影片廣告投放(7/1-10/30) 30,000元 5個月 150,000元 是 .原告主張:原定5個月廣告,實際播出4個月(120,000元),節省30,000元,主動於附表1說明,廣告於群組告知(原證12)。被告被證2(LINE截圖)刻意未擷取10月記錄,無法證未播出,無瑕疵(準備暨反訴答辯狀)。 .被告答辯:僅證7-9月播出(被證2),無10-11月記錄,瑕疵無法修補(民法第494條),應減少報酬至90,000元(3個月)。原告主張4個月,應舉證10月播出(答辯狀)。 111.06.18 原本 附表2-15 新永安電視廣告-字幕:10次新永安電視字幕廣告投放 6,000元 10次 60,000元 是 (未執 行) .原告主張:未執行字幕廣告,餘60,000元未支出,計入未執行總額462,000元(起訴狀附表1)。 .被告答辯:同意未執行,應列入未執行項目(答辯狀)。 111.07.05 追加 附表3-20 戶外廣告租金:5個月戶外廣告位租金(7/5-12/5) 17,500元 5個月 87,500元 是 .原告主張:租賃完成,報價含合理利潤(15-20%),經被告合意(原證21 LINE截圖),天音廣告證明書(原證21)及原證12(照片)證實,選舉急迫性免逐一報價(準備(二)狀、113.02.23筆錄)。 .被告答辯:實際僅40,00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民法第153條),差額過大(約54%利潤),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111.09.24 追加 附表3-69 勝利電視台廣告30秒:1個月勝利電視台30秒廣告投放(10/1-10/30) 60,000元 1個月 60,000元 是 .原告主張:播出31天(10/1-10/31),報價含利潤(約20%),經被告合意,委播書(原證17)證實,原委播85,000元經交涉減至60,000元,無瑕疵(準備暨反訴答辯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48,500元(被證4),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差額過大(約19%),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附表11:廣告製作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06.18 原本 附表2-14 廣告影片製作10秒:製作2片10秒競選廣告影片 30,000元 2片 60,000元 否 .原告主張:製作完成並交付,被告無爭執(起訴狀)。 .被告主張:無爭執,認可完成(答辯狀)。 111.08.30 追加 附表3-49 宣傳車錄音:錄製宣傳車用錄音,實際錄製2次,第二次由勝利之聲電台製作 3,000元 1次 3,000元 是 .原告主張:錄製2次,第二次人工費,勝利之聲電台證明(原證25)證實,費用不含宣傳車硬體(原證13),3,000元合理,經被告合意(原證21 LINE截圖,準備暨反訴答辯狀)。 .被告主張:錄音由原告自製,費用過高,宣傳車已含費用(原證13),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 附表12:活動執行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09.24 追加 附表3-68 楠西區後援會成立大會,單機直撥:委由宏達多媒體傳播執行單機直撥活動 30,000元 1次 30,000元 是 .原告主張:執行完成,廠商報價15,000元,報價含利潤(100%),經被告合意(原證21 LINE截圖),宏達多媒體報價單(原證24)及照片(原證3)證實,選舉急迫性免逐一報價(準備(二)狀、113.02.23筆錄)。 .被告答辯:未提支出證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實際成本不明,利潤過高,應駁回(答辯狀)。 附表13:公關費用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09.24 追加 附表3-70 新聞媒體公關(楠西、玉井成立): 支付記者出席楠西及玉井後援會成立車馬費,2次 30,000元 2次 60,000元 是 .原告主張:自111年7月執行新聞議題操作,支付記者車馬費,高效達成宣傳(多篇報導),原證18(報導)證實,60,000元合理,經被告合意(原證21 LINE截圖,準備暨反訴答辯狀)。 .被告答辯:質疑巧立名目,未提具體證明(如記者名單、支付紀錄),向何媒體支付及用途不明,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應駁回(答辯狀)。 附表14:民調費用 日期 原本/追加 資料出處 內容 單價 數量 總價 是否 爭執 爭執詳情 111.10.21 追加 附表3-82 自做民調(10/30-11/02): 自行執行4天民調,共1,020通電話 - 4天 1,020通 200,000元 是 .原告主張:委託十方民意公司執行,7,670樣本,1,002有效樣本,成本160,000元,報價含利潤(25%),民調與選情相符,原證19(收據)證實,經被告合意(原證21 LINE截圖,準備暨反訴答辯狀)。 .被告答辯:實際僅160,000元,未先報價,無契約關係,每通197元過高,未證執行人數及成本,應駁回或減少報酬(答辯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