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94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度重訴字第116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10 月 13 日

法官盧亨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重訴字第116號

上訴人
即被告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法定代理人
陳俊偉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原告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98年度重訴字第116 號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人上訴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35,545,952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487,26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補正,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1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盧亨龍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盧昱蓁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度重訴字第116號於民國 100 年 10 月 13 日裁判,案由為給付工程款,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