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379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1379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豐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世煌
- 訴訟代理人
- 馮元秋
- 上訴人
- 即原告
- 郭信宏
以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晉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因本院99年度訴
字第1379號不當得利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100年10月11日所為
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人不服原判決駁回其訴
部分,請求被上訴人再給付上訴人新台幣200,000元,訴訟標的
金額為20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150元元未據上訴人繳納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
後十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