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南簡易庭102年度南簡字第753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南簡字第753號
- 原告
- 長城綜合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碧珠
- 訴訟代理人
- 陳鏘輝
- 被告
- 陸軍機步333旅戰車營第1連
- 法定代理人
- 余宗憲
- 訴訟代理人
- 黃培傑
汪哲緯
王俊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三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南簡字第753號
汪哲緯
王俊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三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