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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193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5 月 27 日

法官郭玫利蔡廷宜曾子珍

原告
陳泳霖
被告
羅家濠

上列被告因詐欺取財等案件(本院108 年度金上訴字第1269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7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郭玫利

                   法 官 蔡廷宜

                   法 官 曾子珍

                   書記官 李淑惠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7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8年度附民字第193號於民國 109 年 05 月 27 日裁判,案由為損害賠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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