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九十三年度上易字第二三六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上易字第二三六號 G
- 上訴人
- 即被告
- 甲 ○ ○
右上訴人因毀損案件,前經辯論終結,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
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院第法四庭續行言詞辯論,特
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上易字第二三六號 G
右上訴人因毀損案件,前經辯論終結,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
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院第法四庭續行言詞辯論,特
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