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高 行 政 法 院 裁 定
105年度裁聲字第355號
- 聲請人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 代表人
- 楊明祥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閎利營造工程有限公司間政府採購法事件(本院103年度判字第72號、104年度判字第135號、105年度判字第300號),聲請核定上訴審訴訟代理人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5年度裁聲字第355號於民國 105 年 11 月 03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核定訴訟代理人酬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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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