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5年度裁聲字第84號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裁 定
105年度裁聲字第84號
- 聲請人
- 黃隆昌
- 聲請人
- 黃巧麗
- 聲請人
- 黃葉彩審
- 聲請人
- 黃婕瑄
- 聲請人
- 黃裔芳
- 上二人法定代理人
- 黃銘洲
黃允僑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內政部間市地重劃事件,聲請核定訴訟代理人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上訴審訴訟代理人酬金核定為新臺幣貳萬元。
最高行政法院第四庭
以 上 正 本 證 明 與 原 本 無 異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裁 定
105年度裁聲字第84號
黃允僑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內政部間市地重劃事件,聲請核定訴訟代理人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上訴審訴訟代理人酬金核定為新臺幣貳萬元。
最高行政法院第四庭
以 上 正 本 證 明 與 原 本 無 異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