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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有關教育事務行政裁判日期 115 年 08 月 27 日

法官黃子溎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

114年度訴字第1375號

原告
許耀華
被告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代表人
湯志民
訴訟代理人
鄭博文
訴訟代理人
何芳錫
訴訟代理人
劉威廷
參加人
靜心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靜心高級中等學校
代表人
唐尚智
訴訟代理人
唐月妙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教育事務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7 日

法 官 黃子溎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7 日

書記官 劉道文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4年度訴字第1375號於民國 115 年 08 月 27 日裁判,案由為有關教育事務,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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