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92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6 月 23 日
- 當事人張秀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簡字第921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秀霞 選任辯護人 呂朝章律師 孫瀅晴律師 上列被告因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年度偵 字第3596號),嗣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102年度訴 字第677號),本院合議庭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裁定由受命法 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 文 張秀霞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記入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記入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除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第10行至第16行所載之「竟與周永鴻共同基於幫助他人逃漏營業稅捐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接續犯意聯絡,取得如附表一所示銓宇公司等36家公司金額共計新臺幣(下同)1億3,915萬3,275元,稅額合計705萬228元之不實統一發票368紙,充當進項憑證,並登載於其業務上所製作之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持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下稱臺北市國稅局)申報營業稅而行使之」應補充並更正為「竟與周永鴻共同為下列行為:㈠其與周永鴻共同基於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與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集合犯意聯絡,明知宏嘉公司自民國94年9月至 97年8月間止,並未自如附表一所示銓宇國際有限公司(下 稱銓宇公司)等36家營業人進貨或受有勞務,竟為逃漏宏嘉公司之營業稅,以不詳方式取得如附表一所示營業人之不實統一發票共368紙,並將各該不實進貨交易事項記入宏嘉公 司之帳冊內,再據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營業稅,作為進項憑證用以扣抵稅額,藉此實際逃漏宏嘉公司94年9月至97年8月間之營業稅共新臺幣(下同)705萬228元。」;第16行至第22行所載之「復於上開期間,接續虛偽開立宏嘉公司如附表二所示之統一發票共626紙,銷售金額共計2億535萬3,594元,交付予如附表二所示九州光電公司等74家營業人作為進項憑證,嗣九州光電公司等70家營業人持其中598紙,向稅捐 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方式幫助九州光電公司等70家營業人逃漏營業稅共計1,011萬6,977元,足生損害於稅捐機關稅捐管理之正確性及課稅之公平性。」應補充並更正為「㈡復於上開期間,其與周永鴻共同基於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及記入帳冊、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集合犯意聯絡,明知宏嘉公司未與如附表二所示之九州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九州光電公司)等74家營業人有實質交易往來,仍虛偽製作如附表二所示以該等74家營業人為買受人之不實統一發票,充為如附表二所示74家營業人之進項憑證,並記入宏嘉公司之帳冊,而經如附表二編號2至4、編號7、編號9至10、編號16至18、編號20至21、編號24至26、編號29至30、編號32、編號34至36、編號39至44、編號46、編號50至53、編號55至56、編號58、編號60至61、編號65至74所示之56家營業人將所取得之上開宏嘉公司不實統一發票共320紙(附表二編號1、6、8及64所示之營業人未提出申報,附表二編號5、11至15、19、27至28、31、33 、37、38、45、48、49、57、59及63為虛設行號,附表二編號22、23、47、54、62為稅籍部分虛進虛銷,故均不計入),作為進項憑證供扣抵稅額之用,合計幫助如附表二編號2 至4、編號7、編號9至10、編號16至18、編號20至21、編號 24至26、編號29至30、編號32、編號34至36、編號39至44、編號46、編號50至53、編號55至56、編號58、編號60至61、編號65至74所示之56家營業人逃漏營業稅達361萬6,779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機關對於營業稅稽徵之正確性。」;起訴書附表一補充附表一名稱為「宏嘉公司收受不實統一發票一覽表」;起訴書附表二應更正並補充如本判決附表二所示;證據部分則補充:被告張秀霞於102年10月16日、103年2月 26日準備程序之自白及供述,其餘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如附件所示之起訴書所載。 二、論罪科刑之理由 ㈠就犯罪事實一之㈠部分,被告係宏嘉公司之登記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其與案外人即友人周永鴻共同取得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並記入帳冊,藉以幫助納稅義務人宏嘉公司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核被告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記入不實罪與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逃漏稅捐罪。被告及案外人周永鴻間,就上揭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依刑法第28條規定,論以共同正犯。另關於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案外人周永鴻雖不具商業負責人身分,但與有該身分之被告共同實施犯罪,為身分犯,依刑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亦應為共同正犯。 ㈡就犯罪事實一之㈡部分,按統一發票乃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該罪為刑法 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 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而毋論以刑法第215條業務 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又統一發票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之規定,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買受人之會計憑證,被告係宏嘉公司登記負責人,亦為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其與案外人周永鴻共同開立如附表二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且記入宏嘉公司帳冊,藉以幫助如附表二編號2至4、編號7、編號9至10、編號16至18、編號20至21、編號24至26、編號29至30、編號32、編號34至36、編號39至44、編號46、編號50至53、編號55至56、編號58、編號60至61、編號65至74所示之56家營業人,因收受上開不實會計憑證,於申報營業稅時,各得因之逃漏如附表二所示之營業稅,核被告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記入不實罪 與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逃漏稅捐罪。被告與案外人 周永鴻間,就此部分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依刑法第28條規定,論以共同正犯。另關於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案外人周永鴻雖不具商業負責人身分,但與有該身分之被告共同實施犯罪,為身分犯,依刑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亦 應為共同正犯。 ㈢按刑事法若干犯罪之行為態樣,本質上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已歸納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行為人基於反覆、延續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屬單一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應僅成立一罪,俾免重複評價,致刑罰超過罪責與不法內涵之疑慮。所謂集合犯者,乃具有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重複特質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故客觀上應斟酌法律規範之意涵、實現該犯罪目的之必要手段、社會生活經驗中該犯罪必然反覆實行之常態及社會通念等;主觀上則以行為人是否出於反覆實行之單一犯意為之,綜合上開因素加以判斷。被告及案外人周永鴻就犯罪事實一之㈠部分,先後取得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進而記入宏嘉公司帳冊,藉此幫助宏嘉公司逃漏營業稅;就犯罪事實一之㈡部分,先後填製不實統一發票並記入宏嘉公司帳冊,以幫助如附表二編號2至4、編號7、編號9至10、編號16至18、編號20至21、編號24至26、編號29至30、編號32、編號34至36、編號39至44、編號46、編號50至53、編號55至56、編號58、編號60至61、編號65至74所示之56家營業人逃漏營業稅等犯行,分別於密集期間內以相同方式持續進行,未曾間斷,是此等犯行,本身即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從而於行為概念上,縱有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記入帳冊與幫助逃漏稅捐舉措,仍應分別評價為包括一罪之集合犯,分別僅論以一罪,就此部分起訴書認應以接續犯而論以一罪,容有誤會。 ㈣關於犯罪事實一之㈠部分,被告取得如附表一所示不實發票,記入宏嘉公司帳冊,並以此逃漏宏嘉公司應繳納之營業稅,是被告所犯記入不實罪與幫助逃漏稅捐罪之犯行,於客觀上有局部同一之行為。又依社會通念,應認為被告係基於同一犯罪故意,而實行一個犯罪行為,是屬一行為觸犯記入不實罪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較重之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記入不實罪處 斷。起訴書雖未記載被告該部分之記入不實犯行,然此既與已起訴部分有上開想像競合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得併予審理。又關於犯罪事實一之㈡部分,被告係以開具不實統一發票後,將之記入宏嘉公司帳冊,交付他人為之,被告開具不實統一發票而製作會計憑證之行為,係記入帳冊之階段行為,當為記入帳冊之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又被告開具不實發票之行為,亦為供幫助他人逃漏稅捐行為所用,則上開罪名間即有部分行為重合,亦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記入不實罪處斷。起訴書雖未記載 被告記入不實部分之犯行,然此既與已起訴部分有上開想像競合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得併予審理,附此敘明。 ㈤被告就犯罪事實一之㈠所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記入 不實罪,與犯罪事實一之㈡所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 記入不實罪,前者以收受如附表一之不實統一發票而幫助宏嘉公司逃漏營業稅,後者為開立如附表二之不實統一發票而幫助如附表二編號2至4、編號7、編號9至10、編號16至18、編號20至21、編號24至26、編號29至30、編號32、編號34至36、編號39至44、編號46、編號50至53、編號55至56、編號58、編號60至61、編號65至74所示所示之營業人逃漏營業稅,兩者犯罪型態不同,則各該犯行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㈥爰審酌被告尚無前科,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考,素行尚可,其為圖小利,任人將其登記為宏嘉公司負責人,徒增本案查緝困難,並紊亂稅捐稽徵機關對稅額查核之正確性及國家稅收,暨被告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幫助逃漏營業稅之金額及期間,兼衡以被告初中肄業學歷之智識程度、現無收入之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各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被告為各該犯行終了時,均係在96年4月24日後,經核無中華民國九十六 年罪犯減刑條例之適用。 ㈦被告於行為後,刑法第50條業於102年1月23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月25日生效施行,修正前刑法第50條原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修正後刑法第50條則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經比較結果,因法院裁定定應執行刑時,未必減免被告之刑期,修正前刑法第50條剝奪被告原得易刑處分之利益,故以修正後刑法第50條有利於被告。本案被告所犯上開2罪,均屬得易 科罰金之罪,且無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規定不得併 合處罰之情形,故依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定 其應執行之刑,並依刑法第41條第8項之規定諭知易科罰金 之折算標準。 三、公訴意旨雖另以:㈠被告與案外人周永鴻於上開案發期間,取得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充當進項憑證,並登載於業務上所製作之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持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申報而行使,而逃漏營業稅,因認被告另涉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事項填製會計 憑證罪嫌。㈡被告與案外人周永鴻於上開案發期間虛偽開立其業務上所製作、性質上屬會計憑證之宏嘉公司不實統一發票,交付與如附表二編號5、11至15、19、21至22、27至28 、31、33、37至38、45、47至49、54、57、59、62至63所示之營業人作為進項憑證,持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申報而行使之,以此不正當之方法幫助彼等營業人逃漏營業稅,因認被告涉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嫌等罪 嫌云云。經查: ㈠按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係公司、行號每二月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當期之銷售額與稅額所用,非係用以證明會計事項發生之會計憑證。本案被告取得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固屬商業會計法所指之原始憑證,然卷內並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係被告所填製,自難認其有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之犯行。再被告取得如附表 一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後,雖將之登載於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然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非屬會計憑證,已如前述,是被告所為,亦與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填製不實罪構成要件 有別,而難認被告有上開公訴意旨㈠所指之犯嫌。 ㈡按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定有明文,是課徵營業稅 之前提,為營業人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苟該營業人係虛設行號,或為虛進虛銷,實際上即無任何銷售貨物、勞務或進口貨物,自無課徵營業稅之餘地,則如附表二編號5、11至15、19、27、28、31、33、37、38、 45、48、49、57、59及63所示之營業人為虛設行號;附表二編號22、23、47、54、62所示之營業人為虛進虛銷等情,此有本案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刑事案件移送書及所附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審查四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可佐,是該等營業人自無繳納營業稅之責,從而被告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交予如附表二編號5、11至15、19、21至22、27至28、31、33、37至38 、45、47至49、54、57、59、62至63所示之營業人部分,別無成立幫助逃漏稅捐罪嫌之餘地。此外復查無其他證據足證被告涉有上述罪嫌,原應為無罪之諭知,然因公訴人認此部分與前開認定有罪即犯罪事實一之㈠、㈡之部分,各有想像競合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自應不另為無罪之諭知,併予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商業 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第51條第5款,判決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23 日刑事第六庭 法 官 黃傅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劉子豪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23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所犯法條全文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43條 (教唆或幫助逃漏稅捐等之處罰) 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6 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33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外,處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鍰。 附表二:宏嘉公司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一覽表 ┌──┬─────┬───────────────────┬──────────────────┬────────────┐ │編號│營業人名稱│開立之統一發票銷售額明細 │提出申報扣抵明細 │ 備 註 │ │ │ ├──┬────────┬───────┼──┬───────┬───────┤ │ │ │ │張數│銷售額(新臺幣)│稅額(新臺幣)│張數│銷售額(新臺幣│稅額(新臺幣)│ │ │ │ │ │ │ │ │) │ │ │ ├──┼─────┼──┼────────┼───────┼──┼───────┼───────┼────────────┤ │ 1 │00000000(│1 │44萬1,000 元 │2萬2,050 元 │0 │0 │0 │虛開銷項,但未實際申報 │ │ │統一編號)│ │ │ │ │ │ │ │ ├──┼─────┼──┼────────┼───────┼──┼───────┼───────┼────────────┤ │ 2 │九州光電科│26 │1,163萬4,508元 │58萬1,728元 │26 │1,163萬4,508元│58萬1,728元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3 │尊古重今文│5 │204萬8,982 元 │10萬2,449元 │5 │204萬8,982元 │10萬2,449元 │ │ │ │化創意產業│ │ │ │ │ │ │ │ │ │管理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4 │新富國際股│19 │1,063萬6,660元 │53萬1,834元 │19 │1,063萬6,660元│53萬1,834元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5 │亞洲巨星事│9 │447萬1,750元 │22萬3,588元 │9 │447萬1,750元 │22萬3,588元 │(發票開立日期 │ │ │ │業有限公司│ │ │ │ │ │ │ 95.2-95.10)- │ │ │ │ │ │ │ │ │ │ │非涉案期間 │ │ ├──┼─────┼──┼────────┼───────┼──┼───────┼───────┼───────┤虛設行號│ │ 5 │亞洲巨星事│6 │297萬4,920元 │14萬8,746元 │6 │297萬4,920元 │14萬8,746元 │涉案期間 │ │ │ │業有限公司│ │ │ │ │ │ │96.3-98.2 │ │ ├──┼─────┼──┼────────┼───────┼──┼───────┼───────┼───────┴────┤ │ 6 │陽信證券股│4 │9萬4,286 元 │4,714元 │0 │0 │0 │虛開銷項,但未實際申報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石牌分公司│ │ │ │ │ │ │ │ ├──┼─────┼──┼────────┼───────┼──┼───────┼───────┼────────────┤ │ 7 │台光科技有│3 │42萬元 │2萬1,000 元 │3 │42萬元 │2萬1,000 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8 │台北市私立│3 │21萬2,000 元 │1萬600元 │0 │0 │0 │虛開銷項,但未實際申報 │ │ │稻江高級商│ │ │ │ │ │ │ │ │ │業職業學校│ │ │ │ │ │ │ │ ├──┼─────┼──┼────────┼───────┼──┼───────┼───────┼────────────┤ │ 9 │達人秀健康│1 │6萬元 │3,000元 │1 │6萬元 │3,000元 │ │ │ │事業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10 │百耐德實業│5 │32萬7,565 元 │1萬6,379 元 │5 │32萬7,565元 │1萬6,379 元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11 │捷星科技有│19 │833萬5,600 元 │41萬6,781元 │19 │833萬5,600元 │41萬6,781元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 │ │ │ │ │ │ │ ├──┼─────┼──┼────────┼───────┼──┼───────┼───────┼────────────┤ │ 12 │凱閎國際實│9 │404萬6,820 元 │20萬2,326元 │9 │404萬6,820元 │20萬2,326元 │虛設行號 │ │ │業有限公司│ │ │ │ │ │ │ │ ├──┼─────┼──┼────────┼───────┼──┼───────┼───────┼────────────┤ │ 13 │寶威國際有│21 │851萬5,364 元 │42萬5,769元 │21 │851萬5,364元 │42萬5,769元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 │ │ │ │ │ │ │ ├──┼─────┼──┼────────┼───────┼──┼───────┼───────┼────────────┤ │ 14 │勁享國際事│16 │921萬4,656 元 │46萬733 元 │16 │921萬4,656元 │46萬733 元 │虛設行號 │ │ │業有限公司│ │ │ │ │ │ │ │ ├──┼─────┼──┼────────┼───────┼──┼───────┼───────┼────────────┤ │ 15 │右實有限公│5 │204萬3,400 元 │10萬2,170元 │5 │204萬3,400元 │10萬2,170元 │虛設行號 │ │ │司 │ │ │ │ │ │ │ │ ├──┼─────┼──┼────────┼───────┼──┼───────┼───────┼────────────┤ │ 16 │朱林興業股│11 │23萬6,064 元 │1萬1,804 元 │6 │20萬2,348元 │1萬118元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17 │杰成實業有│3 │101萬3,200 元 │5萬660元 │3 │101萬3,200元 │50萬660 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18 │歐興聯合實│10 │495萬4,750 元 │24萬7,738元 │10 │495萬4,750元 │24萬7,738元 │ │ │ │業有限公司│ │ │ │ │ │ │ │ ├──┼─────┼──┼────────┼───────┼──┼───────┼───────┼────────────┤ │ 19 │英嘉生化科│5 │187萬3,900 元 │9萬3,695 元 │5 │187萬3,900元 │9萬3,695 元 │虛設行號 │ │ │技材料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20 │德記國際實│3 │94萬7,900 元 │4萬7,395 元 │1 │9萬2,000元 │4,600元 │ │ │ │業有限公司│ │ │ │ │ │ │ │ ├──┼─────┼──┼────────┼───────┼──┼───────┼───────┼────────────┤ │ 21 │太亨鋼鐵有│7 │306萬1,000 元 │15萬3,050元 │7 │306萬1,000元 │15萬3,050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22 │速霸王有限│8 │364萬9,080 元 │18萬2,454元 │8 │364萬9,080元 │18萬2,454元 │部分虛進虛銷 │ │ │公司 │ │ │ │ │ │ │ │ ├──┼─────┼──┼────────┼───────┼──┼───────┼───────┼────────────┤ │ 23 │三三發企業│7 │346萬10 元 │17萬3,001元 │7 │346萬10元 │17萬3,001元 │部分虛進虛銷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24 │都市樵夫實│1 │5萬9,400 元 │2,970元 │1 │5萬9,400元 │2,970元 │ │ │ │業有限公司│ │ │ │ │ │ │ │ ├──┼─────┼──┼────────┼───────┼──┼───────┼───────┼────────────┤ │ 25 │英格爾國際│6 │188萬1,850 元 │9萬4,093 元 │6 │188萬1,850元 │9萬4,093元 │ │ │ │實業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26 │亞悅有限公│6 │214萬8,100 元 │10萬7,405元 │6 │214萬8,100元 │10萬7,405元 │ │ │ │司 │ │ │ │ │ │ │ │ ├──┼─────┼──┼────────┼───────┼──┼───────┼───────┼────────────┤ │ 27 │慶剛實業有│14 │640萬2,820 元 │32萬142 元 │14 │640萬2,820元 │32萬142元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 │ │ │ │ │ │ │ ├──┼─────┼──┼────────┼───────┼──┼───────┼───────┼────────────┤ │ 28 │海輝國際有│3 │133萬6,900 元 │6萬6,845 元 │3 │133萬6,900元 │6萬6,845元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 │ │ │ │ │ │ │ ├──┼─────┼──┼────────┼───────┼──┼───────┼───────┼────────────┤ │ 29 │達鴻實業股│6 │80萬6,944 元 │4萬347元 │6 │80萬6,944元 │4萬347元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30 │京客企業有│11 │587萬8,700 元 │29萬3,935元 │11 │587萬8,700元 │29萬3,935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31 │中欣國際企│13 │601萬3,100 元 │30萬655 元 │13 │601萬3,100元 │30萬655元 │虛設行號 │ │ │業有限公司│ │ │ │ │ │ │ │ ├──┼─────┼──┼────────┼───────┼──┼───────┼───────┼────────────┤ │ 32 │影騰媒體科│5 │333萬4,800 元 │16萬6,740元 │5 │333萬4,800元 │16萬6,740元 │ │ │ │技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33 │弘暘科技有│4 │152萬4,200 元 │7萬6,210 元 │4 │152萬4,200元 │7萬6,210元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 │ │ │ │ │ │ │ ├──┼─────┼──┼────────┼───────┼──┼───────┼───────┼────────────┤ │ 34 │芳琦企業股│1 │7萬7,520 元 │3,876元 │1 │7萬7,520 元 │3,876元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35 │信綺絲織廠│2 │29萬700 元 │1萬4,535 元 │2 │29萬700 元 │1萬4,535元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36 │華鑽企業社│6 │37萬2,800 元 │1萬8,640 元 │6 │37萬2,800元 │1萬8,640元 │ │ │ │ │ │ │ │ │ │ │ │ ├──┼─────┼──┼────────┼───────┼──┼───────┼───────┼────────────┤ │ 37 │詠勝國際企│1 │35萬1,000 元 │1萬7,550 元 │1 │35萬1,000元 │1萬7,550元 │虛設行號 │ │ │業有限公司│ │ │ │ │ │ │ │ ├──┼─────┼──┼────────┼───────┼──┼───────┼───────┼────────────┤ │ 38 │坤讚企業有│11 │496萬6,520 元 │24萬8,326元 │11 │496萬6,520元 │24萬8,326元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 │ │ │ │ │ │ │ ├──┼─────┼──┼────────┼───────┼──┼───────┼───────┼────────────┤ │ 39 │尚尚國際有│3 │107萬4,860 元 │5萬3,743 元 │3 │107萬4,860元 │5萬3,743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40 │軒亮股份有│26 │382萬385 元 │19萬1,022元 │26 │382萬385元 │19萬1,022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41 │濾全企業有│3 │15萬元 │7,500元 │3 │15萬元 │7,500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42 │一九九影音│1 │45萬元 │2萬2,500 元 │1 │45萬元 │2萬2,500 元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43 │嘉太國際股│5 │228萬6,550 元 │11萬4,328元 │5 │228萬6,550元 │11萬4,328元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44 │凱夏工業股│17 │257萬894 元 │12萬8,547元 │17 │257萬894元 │12萬8,547元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45 │綠能聯合能│95 │4,554萬1,064元 │227萬7,057元 │93 │4,472萬6,964元│223萬6,292元 │虛設行號 │ │ │源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46 │建誠租賃有│1 │5,000元 │250元 │1 │5,000元 │250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47 │國寶國際實│22 │995萬1,660 元 │49萬7,583元 │22 │995萬1,660元 │49萬7,583元 │部分虛進需銷 │ │ │業有限公司│ │ │ │ │ │ │ │ ├──┼─────┼──┼────────┼───────┼──┼───────┼───────┼────────────┤ │ 48 │英特普國際│2 │100萬6,000 元 │5萬300元 │2 │100萬6,000元 │5萬300元 │虛設行號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49 │富畇有限公│3 │150萬4,600 元 │7萬5,230 元 │3 │150萬4,600元 │7萬5,230元 │虛設行號 │ │ │司 │ │ │ │ │ │ │ │ ├──┼─────┼──┼────────┼───────┼──┼───────┼───────┼────────────┤ │ 50 │昇頡實業股│7 │11萬9,010 元 │5,951元 │6 │11萬7,210元 │5,861元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51 │泰濠企業有│10 │179萬2,450 元 │8萬9,622 元 │10 │179萬2,450元 │8萬9,622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52 │英僑興業有│19 │334萬9,947 元 │16萬7,498元 │19 │334萬9,947元 │16萬7,498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53 │憶銓實業有│9 │36萬8,800 元 │1萬8,440 元 │9 │36萬8,800元 │1萬8,440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54 │志訓實業有│3 │145萬3,100 元 │7萬2,655 元 │3 │145萬3,100元 │7萬2,655元 │部分虛進虛銷 │ │ │限公司 │ │ │ │ │ │ │ │ ├──┼─────┼──┼────────┼───────┼──┼───────┼───────┼────────────┤ │ 55 │國統毯業股│7 │13萬5,220 元 │6,761元 │1 │12萬420元 │6,021元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56 │華詠企業股│2 │30萬6,520 元 │1萬5,326 元 │2 │30萬6,520元 │1萬5,326元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57 │招商開發有│2 │105萬5,000 元 │5萬2,750 元 │2 │105萬5,000元 │5萬2,750元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 │ │ │ │ │ │ │ ├──┼─────┼──┼────────┼───────┼──┼───────┼───────┼────────────┤ │ 58 │仁偉印刷廠│8 │66萬4,204 元 │3萬3,210 元 │8 │66萬4,204元 │3萬3,210元 │ │ │ │ │ │ │ │ │ │ │ │ ├──┼─────┼──┼────────┼───────┼──┼───────┼───────┼────────────┤ │ 59 │順大興實業│3 │175萬元 │8萬7,500 元 │3 │175萬元 │8萬7,500元 │虛設行號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60 │子永實業有│3 │1萬1,160 元 │558元 │3 │1萬1,160元 │558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61 │捷欣企業股│3 │4萬1,886 元 │2,094元 │3 │4萬1,886元 │2,094元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62 │凡風企業有│4 │209萬7,200 元 │10萬4,860元 │4 │209萬7,200元 │10萬4,860元 │部分虛進虛銷 │ │ │限公司 │ │ │ │ │ │ │ │ ├──┼─────┼──┼────────┼───────┼──┼───────┼───────┼────────────┤ │ 63 │眾金企業有│4 │175萬3,530 元 │8萬7,677元 │4 │175萬3,530元 │8萬7,677元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 │ │ │ │ │ │ │ ├──┼─────┼──┼────────┼───────┼──┼───────┼───────┼────────────┤ │ 64 │陸軍第十軍│1 │52萬8,000 元 │2萬6,400元 │0 │0 │0 │虛開銷項,但未實際申報 │ │ │團反裝甲營│ │ │ │ │ │ │ │ │ │營部連 │ │ │ │ │ │ │ │ ├──┼─────┼──┼────────┼───────┼──┼───────┼───────┼────────────┤ │ 65 │湯姆隆實業│3 │1萬425元 │522元 │3 │1萬425元 │522元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66 │易達成企業│7 │88萬6,420元 │4萬4,322元 │6 │88萬1,290元 │4萬4,065元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67 │吉隆興業股│1 │2萬6,460 元 │1,323元 │1 │2萬6,460 元 │1,323元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68 │元偉興業股│3 │16萬2,000元 │8,100元 │3 │16萬2,000元 │8,100元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69 │ 勝塑膠印│3 │2萬4,120元 │1,206元 │3 │2萬4,120元 │1,206元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70 │永勝印刷廠│26 │20萬5,020元 │1萬257元 │26 │20萬5,020元 │1萬257元 │ │ │ │ │ │ │ │ │ │ │ │ ├──┼─────┼──┼────────┼───────┼──┼───────┼───────┼────────────┤ │ 71 │光發塑膠工│4 │3萬2,120元 │1,606元 │2 │2萬780元 │1,039元 │ │ │ │業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72 │景華興業有│10 │6萬4,700 元 │3,235元 │10 │6萬4,700 元 │3,235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73 │吉美鞋材有│9 │3萬3,720 元 │1,687元 │9 │3萬3,720 元 │1,687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74 │怡尚企業有│1 │2,800元 │140元 │1 │2,800元 │140元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合計 │626 │2億535萬3,594元 │1,026萬7,693元│598 │2億234萬222元 │1,011萬6,977元│按:本案涉及實際幫助如本│ │ │ │ │ │ │ │ │ │附表所示之營業人逃漏營業│ │ │ │ │ │ │ │ │ │稅之營業人、發票張數及金│ │ │ │ │ │ │ │ │ │額如本判決事實及理由欄一│ │ │ │ │ │ │ │ │ │所載 │ └──┴─────┴──┴────────┴───────┴──┴───────┴───────┴────────────┘ 附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2年度偵字第3596號被 告 張秀霞 女 61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臺北市○○區○○街00巷0號2樓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選任辯護人 孫瀅晴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該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張秀霞依其已成年之社會經驗,應有相當智識程度,對於應他人之邀,擔任公司之名義負責人,可能幫助他人成立空頭公司、填載不實會計憑證而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乙情有所認識,仍接受友人周永鴻(另案偵辦)之邀,同意自94年7月起 擔任宏嘉興業有限公司(下稱宏嘉公司)之名義負責人,而為稅捐稽徵法之納稅義務人及商業會計法登記之商業負責人,且明知宏嘉公司於94年9月至97年8月間未向如附表一所示銓宇國際有限公司(下稱銓宇公司)等36家公司實際進貨,亦無銷貨與如附表二所示之九州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九州光電公司)等74家公司之事實,竟與周永鴻共同基於幫助他人逃漏營業稅捐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接續犯意聯絡,取得如附表一所示銓宇公司等36家公司金額共計新臺幣(下同)1億3,915萬3,275元,稅額合計705萬228元之不實統一發 票368紙,充當進項憑證,並登載於其業務上所製作之銷售 額與稅額申報書,持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下稱臺北市國稅局)申報營業稅而行使之;復於上開期間,接續虛偽開立宏嘉公司如附表二所示之統一發票共626紙,銷售金額共計2億535萬3,594元,交付予如附表二所示九州光電公司等74家營業人作為進項憑證,嗣九州光電公司等70家營業人持其中598紙,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方式幫助 九州光電公司等70家營業人逃漏營業稅共計1,011萬6,977元,足生損害於稅捐機關稅捐管理之正確性及課稅之公平性。二、案經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函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 │編號│ 證據名稱 │ 待證事實 │ ├──┼──────────┼────────────┤ │ 1 │被告張秀霞於偵查中之│1.伊和周永鴻已認識7、8年│ │ │供述 │ ,伊是想領宏嘉公司的分│ │ │ │ 紅才同意周永鴻的邀請,│ │ │ │ 擔任宏嘉公司名義負責人│ │ │ │ 之事實。 │ │ │ │2.宏嘉公司的實際負責人為│ │ │ │ 周永鴻之事實。 │ ├──┼──────────┼────────────┤ │ 2 │證人周永鴻於偵查中之│伊負責幫宏嘉公司申報營業│ │ │證述 │稅之事實。 │ ├──┼──────────┼────────────┤ │ 3 │宏嘉公司登記卷宗影本│於94年7月20日至97年9月4 │ │ │ │日,宏嘉公司之登記負責人│ │ │ │為被告張秀霞之事實。 │ ├──┼──────────┼────────────┤ │ 4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刑│全部犯罪事實。 │ │ │事案件移送書、審四科│ │ │ │查緝案件稽查報告、專│ │ │ │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 │ │ │核名冊【進項、銷項】│ │ │ │及查核清單 │ │ └──┴──────────┴────────────┘ 二、核被告張秀霞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商業負責 人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嫌。又商業會計法第71 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之罪,原即 含有業務上登載不實之本質,亦即商業會計法該條款之罪為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罪之特別法,自應優先適用, 應逕論以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罪。被告多次違反商業 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罪嫌,係以同一犯意違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而侵害同一法益,且其行為具有時空上之密接關係,應成立接續犯。被告以一行為而同時觸犯上述2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 規定從一重之商業負責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載會計憑證罪處斷。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29 日檢 察 官 薛 維 平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11 日書 記 官 蔡 宜 婕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臺幣 60 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43條 (教唆或幫助逃漏稅捐等之處罰) 教唆或幫助犯第 41 條或第 42 條之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新台幣 6 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 33 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外,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附表一: ┌──┬───────────┬────┬───────┐ │編號│營業人名稱 │發票張數│銷售額 │ ├──┼───────────┼────┼───────┤ │ 1 │銓宇國際有限公司 │5 │236萬3,360元 │ ├──┼───────────┼────┼───────┤ │ 2 │台灣邁訊數位科技股份有│2 │104萬8,320元 │ │ │限公司 │ │ │ ├──┼───────────┼────┼───────┤ │ 3 │普林特資訊有限公司 │4 │264萬850元 │ ├──┼───────────┼────┼───────┤ │ 4 │碧殿科技有限公司 │9 │394萬7,775元 │ ├──┼───────────┼────┼───────┤ │ 5 │孟辰企業有限公司 │26 │1,129萬6,715元│ ├──┼───────────┼────┼───────┤ │ 6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4 │180萬1,820元 │ ├──┼───────────┼────┼───────┤ │ 7 │澤森有限公司 │18 │810萬200元 │ ├──┼───────────┼────┼───────┤ │ 8 │瀚弘實業有限公司 │3 │123萬4,700元 │ ├──┼───────────┼────┼───────┤ │ 9 │凱閎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5 │313萬5,540元 │ ├──┼───────────┼────┼───────┤ │ 10 │寶威國際有限公司 │3 │119萬6,720元 │ ├──┼───────────┼────┼───────┤ │ 11 │天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9 │401萬460元 │ ├──┼───────────┼────┼───────┤ │ 12 │合償有限公司 │17 │816萬7,380元 │ ├──┼───────────┼────┼───────┤ │ 13 │文弓企業有限公司 │34 │1,514萬7,770元│ ├──┼───────────┼────┼───────┤ │ 14 │冠鈺科技有限公司 │7 │298萬4,400元 │ ├──┼───────────┼────┼───────┤ │ 15 │百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203萬3,450元 │ ├──┼───────────┼────┼───────┤ │ 16 │林園菸酒有限公司 │2 │46萬7,250元 │ ├──┼───────────┼────┼───────┤ │ 17 │京客企業有限公司 │10 │409萬8,540元 │ ├──┼───────────┼────┼───────┤ │ 18 │萬德發國際有限公司 │32 │1,383萬5,020元│ ├──┼───────────┼────┼───────┤ │ 19 │弘暘科技有限公司 │4 │165萬1,540元 │ ├──┼───────────┼────┼───────┤ │ 20 │詠勝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6 │1,149萬6,930元│ ├──┼───────────┼────┼───────┤ │ 21 │坤讚企業有限公司 │1 │78萬2,000元 │ ├──┼───────────┼────┼───────┤ │ 22 │天河國際有限公司 │9 │283萬5,350元 │ ├──┼───────────┼────┼───────┤ │ 23 │棕藝實業有限公司 │4 │194萬8,420元 │ ├──┼───────────┼────┼───────┤ │ 24 │普立美實業有限公司 │3 │100萬5,352元 │ ├──┼───────────┼────┼───────┤ │ 25 │均宣股份有限公司 │6 │304萬2,730元 │ ├──┼───────────┼────┼───────┤ │ 26 │稟科企業有限公司 │22 │1,055萬2,440元│ ├──┼───────────┼────┼───────┤ │ 27 │暐智實業有限公司 │3 │87萬7,200元 │ ├──┼───────────┼────┼───────┤ │ 28 │英特普國際有限公司 │10 │335萬4,250元 │ ├──┼───────────┼────┼───────┤ │ 29 │銘豐品業有限公司 │28 │129萬8,791元 │ ├──┼───────────┼────┼───────┤ │ 30 │源豐品業有限公司 │30 │113萬4,303元 │ ├──┼───────────┼────┼───────┤ │ 31 │寶勝國際事業有限公司 │13 │574萬8,720元 │ ├──┼───────────┼────┼───────┤ │ 32 │虹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 │179萬500元 │ ├──┼───────────┼────┼───────┤ │ 33 │華江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4 │176萬3,920元 │ ├──┼───────────┼────┼───────┤ │ 34 │龍記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4 │173萬500元 │ ├──┼───────────┼────┼───────┤ │ 35 │凡風企業有限公司 │1 │76萬7,600元 │ ├──┼───────────┼────┼───────┤ │ 36 │三來興業有限公司 │3 │171萬3,500元 │ ├──┼───────────┼────┼───────┤ │ │合計 │368 │1億3,915萬 │ │ │ │ │3,275元 │ └──┴───────────┴────┴───────┘ 附表二: ┌──┬─────┬────────────┬────────────┐ │編號│營業人名稱│開立之統一發票銷售額明細│提出申報扣抵明細 │ │ │ ├──┬────┬────┼──┬────┬────┤ │ │ │張數│銷售額 │稅額 │張數│銷售額 │稅額 │ ├──┼─────┼──┼────┼────┼──┼────┼────┤ │ 1 │00000000(│1 │44萬 │2萬2,050│0 │0 │0 │ │ │統一編號)│ │1,000元 │元 │ │ │ │ ├──┼─────┼──┼────┼────┼──┼────┼────┤ │ 2 │九州光電科│26 │1,163萬 │58萬 │26 │1,163萬 │58萬 │ │ │技有限公司│ │4,508元 │1,728元 │ │4,508元 │1,728元 │ ├──┼─────┼──┼────┼────┼──┼────┼────┤ │ 3 │尊古重今文│5 │204萬 │10萬 │5 │204萬 │10萬 │ │ │化創意產業│ │8,982元 │2,449元 │ │8,982元 │2,449元 │ │ │管理有限公│ │ │ │ │ │ │ │ │司 │ │ │ │ │ │ │ ├──┼─────┼──┼────┼────┼──┼────┼────┤ │ 4 │新富國際股│19 │1,063萬 │53萬 │19 │1,063萬 │53萬 │ │ │份有限公司│ │6,660 元│1,834元 │ │6,660 元│1,834元 │ ├──┼─────┼──┼────┼────┼──┼────┼────┤ │ 5 │亞洲巨星事│15 │744萬 │37萬 │15 │744萬 │37萬 │ │ │業有限公司│ │6,670元 │2,334元 │ │6,670元 │2,334元 │ ├──┼─────┼──┼────┼────┼──┼────┼────┤ │ 6 │陽信證券股│4 │9萬4,286│4,714元 │0 │0 │0 │ │ │份有限公司│ │元 │ │ │ │ │ │ │石牌分公司│ │ │ │ │ │ │ ├──┼─────┼──┼────┼────┼──┼────┼────┤ │ 7 │台光科技有│3 │42萬元 │2萬1,000│3 │42萬元 │2萬1,000│ │ │限公司 │ │ │元 │ │ │元 │ ├──┼─────┼──┼────┼────┼──┼────┼────┤ │ 8 │台北市私立│3 │21萬 │1萬600元│0 │0 │0 │ │ │稻江高級商│ │2,000元 │ │ │ │ │ │ │業職業學校│ │ │ │ │ │ │ ├──┼─────┼──┼────┼────┼──┼────┼────┤ │ 9 │達人秀健康│1 │6萬元 │3,000元 │1 │6萬元 │3,000元 │ │ │事業股份有│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10 │百耐德實業│5 │32萬 │1萬6,379│5 │32萬 │1萬6,379│ │ │股份有限公│ │7,565元 │元 │ │7,565元 │元 │ │ │司 │ │ │ │ │ │ │ ├──┼─────┼──┼────┼────┼──┼────┼────┤ │ 11 │捷星科技有│19 │833萬 │41萬 │19 │833萬 │41萬 │ │ │限公司 │ │5,600元 │6,781元 │ │5,600元 │6,781元 │ ├──┼─────┼──┼────┼────┼──┼────┼────┤ │ 12 │凱閎國際實│9 │404萬 │20萬 │9 │404萬 │20萬 │ │ │業有限公司│ │6,820元 │2,326元 │ │6,820元 │2,326元 │ ├──┼─────┼──┼────┼────┼──┼────┼────┤ │ 13 │寶威國際有│21 │851萬 │42萬 │21 │851萬 │42萬 │ │ │限公司 │ │5,364元 │5,769元 │ │5,364元 │5,769元 │ ├──┼─────┼──┼────┼────┼──┼────┼────┤ │ 14 │勁享國際事│16 │921萬 │46萬733 │16 │921萬 │46萬733 │ │ │業有限公司│ │4,656元 │元 │ │4,656元 │元 │ ├──┼─────┼──┼────┼────┼──┼────┼────┤ │ 15 │右實有限公│5 │204萬 │10萬 │5 │204萬 │10萬 │ │ │司 │ │3,400元 │2,170元 │ │3,400元 │2,170元 │ ├──┼─────┼──┼────┼────┼──┼────┼────┤ │ 16 │朱林興業股│11 │23萬 │1萬1,804│6 │20萬 │1萬118元│ │ │份有限公司│ │6,064元 │元 │ │2,348元 │ │ ├──┼─────┼──┼────┼────┼──┼────┼────┤ │ 17 │杰成實業有│3 │101萬 │5萬660元│3 │101萬 │50萬660 │ │ │限公司 │ │3,200元 │ │ │3,200元 │元 │ ├──┼─────┼──┼────┼────┼──┼────┼────┤ │ 18 │歐興聯合實│10 │495萬 │24萬 │10 │495萬 │24萬 │ │ │業有限公司│ │4,750元 │7,738元 │ │4,750元 │7,738元 │ ├──┼─────┼──┼────┼────┼──┼────┼────┤ │ 19 │英嘉生化科│5 │187萬 │9萬3,695│5 │187萬 │9萬3,695│ │ │技材料有限│ │3,900元 │元 │ │3,900元 │元 │ │ │公司 │ │ │ │ │ │ │ ├──┼─────┼──┼────┼────┼──┼────┼────┤ │ 20 │德記國際實│3 │94萬 │4萬7,395│1 │9萬2,000│4,600元 │ │ │業有限公司│ │7,900元 │元 │ │元 │ │ ├──┼─────┼──┼────┼────┼──┼────┼────┤ │ 21 │太亨鋼鐵有│7 │306萬 │15萬 │7 │306萬 │15萬 │ │ │限公司 │ │1,000元 │3,050元 │ │1,000元 │3,050元 │ ├──┼─────┼──┼────┼────┼──┼────┼────┤ │ 22 │速霸王有限│8 │364萬 │18萬 │8 │364萬 │18萬 │ │ │公司 │ │9,080元 │2,454元 │ │9,080元 │2,454元 │ ├──┼─────┼──┼────┼────┼──┼────┼────┤ │ 23 │三三發企業│7 │346萬10 │17萬 │7 │346萬10 │17萬 │ │ │有限公司 │ │元 │3,001元 │ │元 │3,001元 │ ├──┼─────┼──┼────┼────┼──┼────┼────┤ │ 24 │都市樵夫實│1 │5萬9,400│2,970元 │1 │5萬9,400│2,970元 │ │ │業有限公司│ │元 │ │ │元 │ │ ├──┼─────┼──┼────┼────┼──┼────┼────┤ │ 25 │英格爾國際│6 │188萬 │9萬4,093│6 │188萬 │9萬4,093│ │ │實業有限公│ │1,850元 │元 │ │1,850元 │元 │ │ │司 │ │ │ │ │ │ │ ├──┼─────┼──┼────┼────┼──┼────┼────┤ │ 26 │亞悅有限公│6 │214萬 │10萬 │6 │214萬 │10萬 │ │ │司 │ │8,100元 │7,405元 │ │8,100元 │7,405元 │ ├──┼─────┼──┼────┼────┼──┼────┼────┤ │ 27 │慶剛實業有│14 │640萬 │32萬142 │14 │640萬 │32萬142 │ │ │限公司 │ │2,820元 │元 │ │2,820元 │元 │ ├──┼─────┼──┼────┼────┼──┼────┼────┤ │ 28 │海輝國際有│3 │133萬 │6萬6,845│3 │133萬 │6萬6,845│ │ │限公司 │ │6,900元 │元 │ │6,900元 │元 │ ├──┼─────┼──┼────┼────┼──┼────┼────┤ │ 29 │達鴻實業股│6 │80萬 │4萬347元│6 │80萬 │4萬347元│ │ │份有限公司│ │6,944元 │ │ │6,944元 │ │ ├──┼─────┼──┼────┼────┼──┼────┼────┤ │ 30 │京客企業有│11 │587萬 │29萬 │11 │587萬 │29萬 │ │ │限公司 │ │8,700元 │3,935元 │ │8,700元 │3,935元 │ ├──┼─────┼──┼────┼────┼──┼────┼────┤ │ 31 │中欣國際企│13 │601萬 │30萬655 │13 │601萬 │30萬655 │ │ │業有限公司│ │3,100元 │元 │ │3,100元 │元 │ ├──┼─────┼──┼────┼────┼──┼────┼────┤ │ 32 │影騰媒體科│5 │333萬 │16萬 │5 │333萬 │16萬 │ │ │技股份有限│ │4,800元 │6,740元 │ │4,800元 │6,740元 │ │ │公司 │ │ │ │ │ │ │ ├──┼─────┼──┼────┼────┼──┼────┼────┤ │ 33 │弘暘科技有│4 │152萬 │7萬6,210│4 │152萬 │7萬6,210│ │ │限公司 │ │4,200元 │元 │ │4,200元 │元 │ ├──┼─────┼──┼────┼────┼──┼────┼────┤ │ 34 │芳琦企業股│1 │7萬7,520│3,876元 │1 │7萬7,520│3,876元 │ │ │份有限公司│ │元 │ │ │元 │ │ ├──┼─────┼──┼────┼────┼──┼────┼────┤ │ 35 │信綺絲織廠│2 │29萬700 │1萬4,535│2 │29萬700 │1萬4,535│ │ │股份有限公│ │元 │元 │ │元 │元 │ │ │司 │ │ │ │ │ │ │ ├──┼─────┼──┼────┼────┼──┼────┼────┤ │ 36 │華鑽企業社│6 │37萬 │1萬8,640│6 │37萬 │1萬8,640│ │ │ │ │2,800元 │元 │ │2,800元 │元 │ ├──┼─────┼──┼────┼────┼──┼────┼────┤ │ 37 │詠勝國際企│1 │35萬 │1萬7,550│1 │35萬 │1萬7,550│ │ │業有限公司│ │1,000元 │元 │ │1,000元 │元 │ ├──┼─────┼──┼────┼────┼──┼────┼────┤ │ 38 │坤讚企業有│11 │496萬 │24萬 │11 │496萬 │24萬 │ │ │限公司 │ │6,520元 │8,326元 │ │6,520元 │8,326元 │ ├──┼─────┼──┼────┼────┼──┼────┼────┤ │ 39 │尚尚國際有│3 │107萬 │5萬3,743│3 │107萬 │5萬3,743│ │ │限公司 │ │4,860元 │元 │ │4,860元 │元 │ ├──┼─────┼──┼────┼────┼──┼────┼────┤ │ 40 │軒亮股份有│26 │382萬385│19萬 │26 │382萬385│19萬 │ │ │限公司 │ │元 │1,022元 │ │元 │1,022元 │ ├──┼─────┼──┼────┼────┼──┼────┼────┤ │ 41 │濾全企業有│3 │15萬元 │7,500元 │3 │15萬元 │7,500元 │ │ │限公司 │ │ │ │ │ │ │ ├──┼─────┼──┼────┼────┼──┼────┼────┤ │ 42 │一九九影音│1 │45萬元 │2萬2,500│1 │45萬元 │2萬2,500│ │ │科技有限公│ │ │元 │ │ │元 │ │ │司 │ │ │ │ │ │ │ ├──┼─────┼──┼────┼────┼──┼────┼────┤ │ 43 │嘉太國際股│5 │228萬 │11萬 │5 │228萬 │11萬 │ │ │份有限公司│ │6,550元 │4,328元 │ │6,550元 │4,328元 │ ├──┼─────┼──┼────┼────┼──┼────┼────┤ │ 44 │凱夏工業股│17 │257萬894│12萬 │17 │257萬894│12萬 │ │ │份有限公司│ │元 │8,547元 │ │元 │8,547元 │ ├──┼─────┼──┼────┼────┼──┼────┼────┤ │ 45 │綠能聯合能│95 │4,554萬 │227萬 │93 │4,472萬 │223萬 │ │ │源科技股份│ │1,064元 │7,057元 │ │6,964元 │6,292元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46 │建誠租賃有│1 │5,000元 │250元 │1 │5,000元 │250元 │ │ │限公司 │ │ │ │ │ │ │ ├──┼─────┼──┼────┼────┼──┼────┼────┤ │ 47 │國寶國際實│22 │995萬 │49萬 │22 │995萬 │49萬 │ │ │業有限公司│ │1,660元 │7,583元 │ │1,660元 │7,583元 │ ├──┼─────┼──┼────┼────┼──┼────┼────┤ │ 48 │英特普國際│2 │100萬 │5萬300元│2 │100萬 │5萬300元│ │ │有限公司 │ │6,000元 │ │ │6,000元 │ │ ├──┼─────┼──┼────┼────┼──┼────┼────┤ │ 49 │富畇有限公│3 │150萬 │7萬5,230│3 │150萬 │7萬5,230│ │ │司 │ │4,600元 │元 │ │4,600元 │元 │ ├──┼─────┼──┼────┼────┼──┼────┼────┤ │ 50 │昇頡實業股│7 │11萬 │5,951元 │6 │11萬 │5,861元 │ │ │份有限公司│ │9,010元 │ │ │7,210元 │ │ ├──┼─────┼──┼────┼────┼──┼────┼────┤ │ 51 │泰濠企業有│10 │179萬 │8萬9,622│10 │179萬 │8萬9,622│ │ │限公司 │ │2,450元 │元 │ │2,450元 │元 │ ├──┼─────┼──┼────┼────┼──┼────┼────┤ │ 52 │英僑興業有│19 │334萬 │16萬 │19 │334萬 │16萬 │ │ │限公司 │ │9,947元 │7,498元 │ │9,947元 │7,498元 │ ├──┼─────┼──┼────┼────┼──┼────┼────┤ │ 53 │憶銓實業有│9 │36萬 │1萬8,440│9 │36萬 │1萬8,440│ │ │限公司 │ │8,800元 │元 │ │8,800元 │元 │ ├──┼─────┼──┼────┼────┼──┼────┼────┤ │ 54 │志訓實業有│3 │145萬 │7萬2,655│3 │145萬 │7萬2,655│ │ │限公司 │ │3,100元 │元 │ │3,100元 │元 │ ├──┼─────┼──┼────┼────┼──┼────┼────┤ │ 55 │國統毯業股│7 │13萬 │6,761元 │1 │12萬420 │6,021元 │ │ │份有限公司│ │5,220元 │ │ │元 │ │ ├──┼─────┼──┼────┼────┼──┼────┼────┤ │ 56 │華詠企業股│2 │30萬 │1萬5,326│2 │30萬 │1萬5,326│ │ │份有限公司│ │6,520元 │元 │ │6,520元 │元 │ ├──┼─────┼──┼────┼────┼──┼────┼────┤ │ 57 │招商開發有│2 │105萬 │5萬2,750│2 │105萬 │5萬2,750│ │ │限公司 │ │5,000元 │元 │ │5,000元 │元 │ ├──┼─────┼──┼────┼────┼──┼────┼────┤ │ 58 │仁偉印刷廠│8 │66萬 │3萬3,210│8 │66萬 │3萬3,210│ │ │ │ │4,204元 │元 │ │4,204元 │元 │ ├──┼─────┼──┼────┼────┼──┼────┼────┤ │ 59 │順大興實業│3 │175萬元 │8萬7,500│3 │175萬元 │8萬7,500│ │ │有限公司 │ │ │元 │ │ │元 │ ├──┼─────┼──┼────┼────┼──┼────┼────┤ │ 60 │子永實業有│3 │1萬1,160│558元 │3 │1萬1,160│558元 │ │ │限公司 │ │元 │ │ │元 │ │ ├──┼─────┼──┼────┼────┼──┼────┼────┤ │ 61 │捷欣企業股│3 │4萬1,886│2,094元 │3 │4萬1,886│2,094元 │ │ │份有限公司│ │元 │ │ │元 │ │ ├──┼─────┼──┼────┼────┼──┼────┼────┤ │ 62 │凡風企業有│4 │209萬 │10萬 │4 │209萬 │10萬 │ │ │限公司 │ │7,200元 │4,860元 │ │7,200元 │4,860元 │ ├──┼─────┼──┼────┼────┼──┼────┼────┤ │ 63 │眾金企業有│4 │175萬 │8萬7,677│4 │175萬 │8萬7,677│ │ │限公司 │ │3,530元 │元 │ │3,530元 │元 │ ├──┼─────┼──┼────┼────┼──┼────┼────┤ │ 64 │陸軍第十軍│1 │52萬 │2萬6,400│0 │0 │0 │ │ │團反裝甲營│ │8,000元 │元 │ │ │ │ │ │營部連 │ │ │ │ │ │ │ ├──┼─────┼──┼────┼────┼──┼────┼────┤ │ 65 │湯姆隆實業│3 │1萬425元│522元 │3 │1萬425元│522元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司 │ │ │ │ │ │ │ ├──┼─────┼──┼────┼────┼──┼────┼────┤ │ 66 │易達成企業│7 │88萬 │4萬4,322│6 │88萬 │4萬4,065│ │ │股份有限公│ │6,420元 │元 │ │1,290元 │元 │ │ │司 │ │ │ │ │ │ │ ├──┼─────┼──┼────┼────┼──┼────┼────┤ │ 67 │吉隆興業股│1 │2萬6,460│1,323元 │1 │2萬6,460│1,323元 │ │ │份有限公司│ │元 │ │ │元 │ │ ├──┼─────┼──┼────┼────┼──┼────┼────┤ │ 68 │元偉興業股│3 │16萬 │8,100元 │3 │16萬 │8,100元 │ │ │份有限公司│ │2,000元 │ │ │2,000元 │ │ ├──┼─────┼──┼────┼────┼──┼────┼────┤ │ 69 │ 勝塑膠印│3 │2萬4,120│1,206元 │3 │2萬4,120│1,206元 │ │ │股份有限公│ │元 │ │ │元 │ │ │ │司 │ │ │ │ │ │ │ ├──┼─────┼──┼────┼────┼──┼────┼────┤ │ 70 │永勝印刷廠│26 │20萬 │1萬257元│26 │20萬 │1萬257元│ │ │ │ │5,020元 │ │ │5,020元 │ │ ├──┼─────┼──┼────┼────┼──┼────┼────┤ │ 71 │光發塑膠工│4 │3萬2,120│1,606元 │2 │2萬780元│1,039元 │ │ │業股份有限│ │元 │ │ │ │ │ │ │公司 │ │ │ │ │ │ │ ├──┼─────┼──┼────┼────┼──┼────┼────┤ │ 72 │景華興業有│10 │6萬4,700│3,235元 │10 │6萬4,700│3,235元 │ │ │限公司 │ │元 │ │ │元 │ │ ├──┼─────┼──┼────┼────┼──┼────┼────┤ │ 73 │吉美鞋材有│9 │3萬3,720│1,687元 │9 │3萬3,720│1,687元 │ │ │限公司 │ │元 │ │ │元 │ │ ├──┼─────┼──┼────┼────┼──┼────┼────┤ │ 74 │怡尚企業有│1 │2,800元 │140元 │1 │2,800元 │140元 │ │ │限公司 │ │ │ │ │ │ │ ├──┼─────┼──┼────┼────┼──┼────┼────┤ │ │合計 │626 │2億535萬│1,026萬 │598 │2億234萬│1,011萬 │ │ │ │ │3,594元 │7,693元 │ │222元 │6,977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