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重附民字第63號
(107年度聲更二字第17號)
- 原告
- 謝謝國際聯合律師事務所
- 兼上一人
- 原告
- 富媞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戴美玉
- 被告
- 嚴祥鸞等人(詳如附表所示)
- 法定代表人 謝諒獲 (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上列原告等因本院101 年度自字第74號瀆職案件,提起刑事附帶
民事訴訟,經本院於民國101 年12月5 日以101 年度重附民字第
63號裁定就被告胡再發、胡欣怡、吳紹禎部分移送民事庭審理後
,原告以其餘被告之附帶民事訴訟漏未裁判為由,聲請補充裁判
,前經本院以102 年度聲字第566 號裁定駁回聲請,經臺灣高等
法院以102 年度抗字第1185號撤銷原裁定,發回本院再行審理,
嗣經本院於105 年8 月25日以101 年度重附民字第63號判決就上
列被告部分,駁回原告之訴,再為臺灣高等法院以105 年度重附
民上字第22號撤銷原判決並發回本院,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本院民事庭。
理由
一、按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應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但經原告聲請時,應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管轄法院之民事庭。自訴案件經裁定駁回自訴者,應以裁定駁回原告之訴,並準用前3 項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503 條第1項、第3 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上列被告嚴祥鸞等人(詳如附表所示)因瀆職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自訴(本院101 年度自字第74號)及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今刑事訴訟部分經本院諭知自訴不受理之判決,而原告之聲請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民事庭審理,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3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號│原告所提附帶民事訴訟所載被告 │ │ ├──┼──────────────────────┼─────┤ │ 一 │【貪瀆幫】(舊自訴)嚴祥鸞、蕭淑燕、郭旭東、│年籍詳卷 │ │ │何鴻榮、王芷華、蘇素珍、黃盟欽、康長健、謝唯│ │ │ │音、史哲、林芳珠、郭吉仁、林豐賓、陳宗志;(│ │ │ │101 自訴)廖淑敏、方健民、洪藍傳、張書華、賴│ │ │ │錦華、林冠佑、李宜娟、洪光燦、李麗玲、陳芃宇│ │ │ │、許文章、羅郁婷、徐千惠、葉力旗、游麗鈴、曾│ │ │ │勇夫、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 │ │ │檢查處、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何鴻榮、黃女、王女│ │ │ │、徐成波、唐雲騰、黃國義、陳茂全、董文雅、蔡│ │ │ │式穀、江雅康、黃安中、鄭至臻、柳文震、周麗芳│ │ │ │、廖文瑞、鄭素華、王鑫基、邱兆鑫、莊進國、賴│ │ │ │錦豐、行政院衛生署訴願審議委員會、兼前一人代│ │ │ │表人賴進祥、江文章、沈慶村、吳中立、邱秋菊、│ │ │ │高宗賢、陳聰富、楊美鈴、詹森林、廖峻亨、駱永│ │ │ │家、中華民國勞資爭議仲裁協會、兼前一人代表人│ │ │ │康長健、陳○○、邵○○、林○○、張○、吳凱勳│ │ │ │、羅紀琼、林誠二、吳憲明、黃錦堂、蔡明誠、胡│ │ │ │惠德、黃富源、謝維銓、韓良俊、林明芳、洪伯延│ │ │ │、陳時中、薛瑞元、陳怡安、林豐賓;【誰是…敗│ │ │ │類?】賴浩敏(賴蛤蟆)、蘇永欽、林錫堯、李震│ │ │ │山、黃茂榮、葉百修、陳新民、黃璽君、池啟明、│ │ │ │蔡清遊、陳敏、陳春生、陳碧玉、羅昌發、林子儀│ │ │ │、許宗力、許玉秀、黃茂榮、徐璧湖、阮富枝(妓│ │ │ │)、吳陳鐶、林永發、黃勇雄;【釋378號…大貪 │ │ │ │官?共13位】陳計(妓)男、曾華松、董翔飛、楊│ │ │ │慧英、戴東雄、蘇俊雄、劉鐵錚、吳庚、王澤鑑、│ │ │ │林國賢、施文森、城仲模、彭鳳至;【貪官】李得│ │ │ │灶、汪漢卿、陳忠行、曾啟謀、帥嘉寶、陳國成、│ │ │ │吳東都、陳金圍、蕭惠芳;【男嫖女妓幫】葉麗霞│ │ │ │(妓)、陳祐治(幼稚)、劉方慈、崔玲琦、郭豫│ │ │ │珍、黃雅芬、黃惠敏、彭政璋、林明俊、卓玉璇、│ │ │ │謝昀璉、楊坤樵、楊雅清、林玉惠、林庚棟、張曉│ │ │ │文、湯千慧、賴淑美、李宜娟、林庚楝、張書華、│ │ │ │林朝陽、朱富美;II.NBA幫【恐龍教授、恐龍貪官│ │ │ │汙吏】林誠二、游瑞德、王文智、朱義旭、段重民│ │ │ │、楊照彥、鮑娟。 │ │ │ │【冒充NBA 之被告】 │ │ │ │NBA Properties , Inc . │ │ │ │美商NBA 產物股份有限公司 │ │ │ │兼前一人之法定代理人 │ │ │ │ David Sterm 史特恩、 │ │ │ │ 安亞拉‧德區克(Ayala Deutsch ) │ │ │ │National Basketball sociation ,Inc . │ │ │ │全國籃球協會公司 │ │ │ │兼前一人之法定代理人 │ │ │ │ David Sterm 史特恩 │ │ │ │【真正NBA ,被告】 │ │ │ │National Boxing Association │ │ │ │全國拳擊協會 │ │ │ │法定代理人 Walter“Butch ”Flansburg │ │ │ │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 │ │ │全國律師協會 │ │ │ │法定代理人 Mavis Thompson │ │ │ │National Band Association │ │ │ │全國樂隊協會 │ │ │ │法定代理人 John Culvahouse │ │ │ │National Book Awards │ │ │ │全國書籍獎項 │ │ │ │法定代理人 David Steinberger │ │ │ │National Board of Antiquities │ │ │ │全國古物會 │ │ │ │National Brownfield Association │ │ │ │法定代理人 Kenneth B . Cornell │ │ │ │National Adult Baseball Association │ │ │ │全國成人棒球協會 │ │ │ │法定代理人 Shane Fugita │ │ │ │Hispanic 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 │ │ │法定代理人 Roman D. Hernandez │ │ │ │Houston Northwest Bar Association │ │ │ │法定代理人 Taunya Painter │ │ │ │【III 富媞】 │ │ │ │富媞強制執行案件之全部債務人及第3 人、鄭傑(│ │ │ │賊A )夫、袁靜文、陳麗芬、Baker & McKenzie、│ │ │ │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 │ │ │ │ │ │ ├──┼──────────────────────┼─────┤ │ 二 │陳克明、陳彥樺、葉金寶、江明蒼、陳文禮、楊世│年籍詳卷 │ │ │智、朱文彬、葉茂盛、薛錦隆、陳家淳、周雅文、│ │ │ │郭人瑋、劉燈城、張秀蓮、蔡富吉、張明道、朱子│ │ │ │斌、葉春麟、黃靜娟、劉幸貞、黃怡菁、蔡技工、│ │ │ │陳文章、林建宏、江文隆、2 位員警、吳妙白、楊│ │ │ │岱樺、解怡蕙、余銘軒、林鳳珠、100 司執91517 │ │ │ │午股全體執行時之人員、謝唯音、楊岱樺、賴劍毅│ │ │ │、周祖民、羅郁婷、吳佳薇、吳水木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