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六一七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六一七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乙○○
- 被告
- 丁○○
- 被告
- 共 同 甲○
- 指定辯護人
- 被告
- 丙○○
- 選任辯護人
- 江淑卿律師
右列被告因偽造有價證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七年度偵字第一0四四八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九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六一七號
右列被告因偽造有價證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七年度偵字第一0四四八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九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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