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交聲字第1868至1907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 97年度交聲字第1868至1907號
原處分機關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異議人
- 即受處分人
- 富義企業社即程至順
應受送達處所:臺北縣林口鄉○○○街6號1樓
上列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
原處分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所為附表所列裁決書編號所示
之處分,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異議均駁回。
理由
原處分機關處分理由如附表所載。
本件異議意旨略以:異議人因停業未收到罰單,至97年3 月間收到裁決所通知時,已積案如山,惟車輛駕駛人不守交通規則係駕駛人本身違法行為,應自負其責,受到法令懲處,本件違規事件均係異議人前所僱用之臨時工甲○○所為違規行為,請將本件處分移轉予駕駛人甲○○云云。
法院判斷
㈠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百元以下罰鍰,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600 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43條第1 項第2 款情形外,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900 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者,處新臺幣600 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7 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300 元罰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40條、第60條第2 項第3 款、第56條第1 項第1 款、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亦規定:(第1 項)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未依規定使用路肩。(第3 項)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600 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由證人甲○○於本院調查時結證稱:其於95年12月12日到97年2 月大約1 年多期間在富義企業社工作,程至順是老闆,97年度交聲字第1868號卷第89 頁 上方照片該部2N-6457 號自用小貨車係其任職富義企業社期間送貨使用,且該段期間只雇用其1 人,無其他員工,故無其他人會駕駛該部自用小貨車,同卷第30至93頁違規事件均係其駕駛時違規,車上有裝車速,其也有慢下來,還是超速,闖紅燈部分其知情(同第126 頁至第126 頁反面)等語可知,證人甲○○於附表所列時間確有駕駛2N-6457 號自用小貨車,並有附表所列違規行為無疑。
㈡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闖紅燈或平交道。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且前項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 條之2 第1 項、第4 項定有明文。又本條例之處罰,受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受處罰人,認為受舉發之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者,應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應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相關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處罰機關應即另行通知應歸責人到案依法處理。逾期未依規定辦理者,仍依本條例各該違反條款規定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第1 項亦定有明文。本件違規事件均係遭逕行舉發,而異議人既為2N-6457 號自用小貨車之所有人,參照前述規定,原處分機關對之處罰,自屬合法。又異議人於97年3 月11日收受原處分機關之通知(97年度交聲字第1868號卷第13頁)後,雖於同年3 月28日具狀向原處分機關陳述意見,惟依其提出之交通違規案件陳述書(同卷第119 頁)所載內容:「公司實際於95年6 月停止營業,惟96年10月稅捐處催促辦理停業,才正式辦理停業,營業處所已是空屋,並遭法院查封,無人居住故所有信件及罰單從未收到,請查明俾使辦理移轉駕駛人。」觀之,僅在陳述其並未收受舉發通知書之旨,並未檢附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相關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俾使處罰機關得另行通知應歸責人到案處理,參照前述說明,原處分機關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對之裁處,並無不當。再本件違規時間係自96年1 月9 日至96年10月27日,與證人甲○○關於其自95年12月12日起於富義企業社任職約1 年多期間,均以2N-6457 號自用小貨車送貨等證言相符,足認證人甲○○至少在96年10月27日前,仍在富義企業社擔任送貨人員,異議人稱富義企業社於95年6 月(或96年6 月)已停止營業云云,顯非事實。況倘富義企業社於95年6 月(或96年6 月)已無營業行為,豈會容任證人甲○○長期使用2N-6457 號自用小貨車?異議人所辯實無足取,本件異議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第2 項,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19條,裁定如主文。
交通法庭法 官 邱蓮華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裁決書編號 │違規時間│違規地點 │舉發機關 │違反法條及裁罰金額│舉發單頁碼 │ │號│本院交聲字號 │ │ │ │ │採證照片頁碼│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10.22│宜蘭市○市道路與192 │宜蘭交通隊 │1.第53條第2項 │1.第99頁 │ │1 │22-QQ0000000 │19點02分│線路口 │ │2.1800元 │2.第98頁 │ │ │97年交聲字1868│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9.18 │臺北市○○路○段53號 │北市交通大隊│1.第40條 │1.第110頁 │ │2 │22-A00000000 │12點34分│前(快車道) │ │2.2200元 │2.第111頁 │ │ │97年交聲字1869│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8.30 │臺北縣三重市中山高架│北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86頁 │ │3 │22-CG0000000 │13點55分│橋上(往南) │ │2.2400元 │2.第89頁 │ │ │97年交聲字1870│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8.17 │臺北縣林口鄉○○○路│北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88頁 │ │4 │22-CG0000000 │22點 │與麗園街口(往林口)│ │2.2200元 │2.第90頁 │ │ │97年交聲字1871│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7.30 │國道三號七堵收費站北│國道九隊 │1.第33條第3項 │1.第72頁 │ │5 │22-ZIP002217 │18點52分│上(第7車道) │七堵小隊 │2.1200元 │2.第72頁 │ │ │97年交聲字1872│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7.29 │桃園縣龜山鄉○○路一│桃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79頁 │ │6 │22-D00000000 │8點8分 │段與舊105線道 │ │2.2200元 │2.第80頁 │ │ │97年交聲字1873│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7.29 │桃園縣龜山鄉○○路優│桃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76頁 │ │7 │22-D00000000 │9點25分 │加利加油站前 │ │2.2200元 │2.第78頁 │ │ │97年交聲字1874│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7.29 │國道一號南下152公里 │國道三隊 │1.第33條第1項第1款│1.第81頁 │ │8 │22-ZCA264979 │11點29分│ │泰安分隊 │2.6000元 │2.第82頁 │ │ │97年交聲字1875│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7.27 │國道一號南下51.1公里│國道一隊 │1.第33條第1項第9款│1.第65頁 │ │9 │22-Z00000000 │14點39分│ │ │2.6000元 │2.第65頁 │ │ │97年交聲字1876│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7.17 │桃園縣八德市○○路 │桃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73頁 │ │10│22-D00000000 │23點16分│439 號前 │ │2.2400元 │2.第74頁 │ │ │97年交聲字1877│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7.14 │臺北縣林口鄉○○○路│北縣交通隊 │1.第60條第2項第3款│1.第66頁 │ │11│22-CG0000000 │14點 │與仁愛二路口 │ │2.1800元 │2.第67頁 │ │ │97年交聲字1878│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7.11 │臺北市○○街(西向東│北市交通大隊│1.第40條 │1.第113頁 │ │12│22-A00000000 │13點31分│) │ │2.2200元 │2.第113頁 │ │ │97年交聲字1879│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7.11 │國道三號北上25公里 │國道九隊 │1.第33條第1項第1款│1.第70頁 │ │13│22-ZIB072721 │12點17分│ │木柵分隊 │2.6000元 │2.第71頁 │ │ │97年交聲字1880│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7.9 │桃園縣八德市○○路 │桃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75頁 │ │14│22-D00000000 │22點37分│439 號前 │ │2.2400元 │2.第77頁 │ │ │97年交聲字1881│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7.7 │臺北縣八里鄉長坑口14│北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68頁 │ │15│22-CG0000000 │21點01分│號旁(往八里) │ │2.2400元 │2.第69頁 │ │ │97年交聲字1882│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7.4 │臺北縣三重市中山高架│北縣交隊 │1.第40條 │1.第32頁 │ │16│22-CG0000000 │16點37分│橋上(往北) │ │2.2400元 │2.第33頁 │ │ │97年交聲字1883│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6.15 │北市○○○○○路口 │北市交通大隊│1.第53條第1項 │1.第105頁 │ │17│22-AC0000000 │10點57分│ │ │2.5400元 │2.第104頁 │ │ │97年交聲字1884│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6.15 │臺北縣瑞芳鎮台2丁線 │北縣交隊 │1.第40條 │1.第30頁 │ │18│22-CG0000000 │14點47分│5.8 公里(往臺北) │ │2.2400元 │2.第31頁 │ │ │97年交聲字1885│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6.15 │臺北縣瑞芳鎮台2丁線 │北縣交隊 │1.第40條 │1.第34頁 │ │19│22-CG0000000 │13點28分│8.1 公里(往瑞芳) │ │2.2200元 │2.第35頁 │ │ │97年交聲字1886│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6.1 │桃園縣龜山鄉桃105線 │桃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43頁 │ │20│22-D00000000 │22點23分│19K (往林口) │ │2.2200元 │2.第44頁 │ │ │97年交聲字1887│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5.28 │國道三號南下14.3公里│國道九隊 │1.第33條第1項第1款│1.第36頁 │ │21│ZIA023951 │13點35分│ │七堵小隊 │2.4500元 │2.第37頁 │ │ │97年交聲字1888│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5.26 │臺北縣樹林市○○路 │北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48頁 │ │22│22-CG0000000 │10點18分│455- 1號(往板橋) │ │2.2400元 │2.第49頁 │ │ │97年交聲字1889│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5.21 │臺北縣林口鄉○○○路│北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46頁 │ │23│22-CG0000000 │15點45分│與仁愛二路口 │ │2.2200元 │2.第47頁 │ │ │97年交聲字1890│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5.18 │基隆市○○路749號前 │基市交通隊 │1.第40條 │1.第54頁 │ │24│22-RA0000000 │15點44分│ │ │2.2200元 │2.第55頁 │ │ │97年交聲字1891│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5.15 │臺北市○○○路寧波西│中正二分隊 │1.第60條第2項第3款│1.第100頁 │ │25│22-AA0000000 │12點55分│街往西 │ │2.1800元 │2.第103頁 │ │ │97年交聲字1892│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5.15 │台一線77K │竹市交通隊 │1.第53條第1項 │1.第95頁 │ │26│22-E00000000 │20點53分│ │ │2.5400元 │2.第97頁 │ │ │97年交聲字1893│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5.4 │臺北縣八里鄉長坑口14│北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52頁 │ │27│22-CG0000000 │11點14分│號旁(往八里) │ │2.2400元 │2.第53頁 │ │ │97年交聲字1894│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4.29 │桃園縣龜山鄉台一線 │桃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93頁 │ │28│22-D00000000 │13點39分│18K │ │2.2400元 │2.第92頁 │ │ │97年交聲字1895│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4.28 │臺北縣八里鄉長坑口14│北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50頁 │ │29│22-CG0000000 │08點55分│號旁(往八里) │ │2.2400元 │2.第51頁 │ │ │97年交聲字1896│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4.22 │國道五號南下28.7公里│國道九隊 │1.第33條第1項第1款│1.第45頁 │ │30│22-ZIC016596 │14點02分│ │頭城分隊 │2.4500元 │2.第38頁 │ │ │97年交聲字1897│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4.12 │桃園市○○路與雙峰路│桃園分局 │1.第56條第1項第5款│1.第39頁 │ │31│22-DG0000000 │18點14分│口 │同安派出所 │2.1200元 │2.第40頁 │ │ │97年交聲字1898│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4.9 │板橋市○○路與金門街│北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60頁 │ │32│22-CG0000000 │21點13分│369巷口(往樹林) │ │2.2200元 │2.第61頁 │ │ │97年交聲字1899│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3.31 │國道一號北上士林小直│國道一隊 │1.第33條第1項第9款│1.第56頁 │ │33│22-ZAA039087 │14點07分│線 │汐止分隊 │2.6000元 │2.第57-58頁 │ │ │97年交聲字1900│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2.6 │臺北縣蘆洲市○○路 │台北縣交通局│1.第56條第2項 │1.第59頁 │ │34│22-CXP540251 │18點45分│ │ │2.300元 │ │ │ │97年交聲字1901│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2.3 │國道三號南下31公里 │國道九隊 │1.第33條第1項第1款│1.第62頁 │ │35│22-ZIB056130 │14點18分│ │木柵分隊 │2.6000元 │2.第63頁 │ │ │97年交聲字1902│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1.28 │國道一號北上16公里高│國道一隊 │1.第33條第1項第1款│1.第41頁 │ │36│22-ZAA038062 │13點01分│架 │汐止分隊 │2.6000元 │2.第42頁 │ │ │97年交聲字1903│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1.25 │臺北市○○路○段53號 │北市交通大隊│1.第40條 │1.第106頁 │ │37│22-A00000000 │18點18分│前(快車道) │ │2.2200元 │2.第109頁 │ │ │97年交聲字1904│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1.9 │宜蘭市○○路○段新生│宜蘭分局 │1.第40條 │1.第114頁 │ │38│22-QC0000000 │16點32分│派出所前 │第五組 │2.2200元 │2.第114頁 │ │ │97年交聲字1905│ │ │ │ │ │ ├─┼───────┼────┼──────────┼──────┼─────────┼──────┤ │39│北市裁四字第裁│96.10.20│臺北縣八里鄉台15線聖│北縣交通隊 │1.第40條 │1.第85頁 │ │ │CG0000000 │12點56分│心女中前(往臺北) │ │2.2400元 │2.第87頁 │ │ │97年交聲字1906│ │ │ │ │ │ ├─┼───────┼────┼──────────┼──────┼─────────┼──────┤ │ │北市裁四字第裁│96.10.27│臺北縣中和市台64線 │北縣交通隊 │1.第33條第1項第1款│1.第83頁 │ │40│22-CG0000000 │03點57分│23.8 公里(往板橋) │ │2.4500元 │2.第84頁 │ │ │97年交聲字1907│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