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破更一字第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破更一字第8號
- 聲請人
- 即債權人
- 祥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簡武祥
- 代理人
- 簡麗莉
- 聲請人
- 即債權人
- 元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章志誠
- 聲請人
- 即債權人
- 舒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錫文
- 上三人共同代理人
- 陳欽賢律師
- 複代理人
- 周嬿容律師
- 相對人
- 即破產人
- 國際山霖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富勇
- 代理人
- 董子祺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金龍
上列聲請人聲請相對人國際山霖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選任陳家慶律師【住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80號7樓、電話:(02)23145858-103】為本件破產管理人。
申報債權之期間:自民國103 年10月20日至103 年11月7 日止。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期日:民國103 年11月24日下午3 時。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地點: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簡稱公企中心)【地址: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87 號1 樓(C-104 )∕ 電話:(02)23419151】
理由
相對人國際山霖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經本院民事庭裁定破產(100年度破更一字第8號)移由本股進行破產程序,爰依破產法第64條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