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重訴字第8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訴字第82號
- 上訴人
- 周英世
- 被上訴人
- 戚香茹 住臺北市○○區○○街00巷0號5樓
周穎志
周佳慧
周欣怡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因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民國101 年12月1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台幣19,759,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278,832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