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字第495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495號
- 被告
- TOMORROWPLUS CORP.
- 被告
- 統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兼上2人
- 法定代理人
- 陳慶圖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原告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
清償借款事件,上訴人對本院民國107年5月31日所為之第一審判
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之訴訟標的金額為美金153 萬7453
.52 元即新臺幣5137萬4536元(計算式如附表),應徵第二審裁
判費新臺幣69萬6216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
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
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第五庭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號 │訴訟標的金額│ 折合新臺幣(元以下四捨五入) │ │ │(美金) │ │ ├──────┼──────┼──────────────────────┤ │1 (原告1050│0000000.5 │ 00000000 │ │226 起訴時)│ │ (00000000.5* 起訴時0000000 美金現金賣出匯 │ │ │ │ 率33.432=00000000) │ │ │ │ │ ├──────┼──────┼──────────────────────┤ │2 (原告1050│0000000.52 │①0000000.52-0000000.5=23176.02 │ │725追加後) │ │②23176.02* 追加時0000000 之臺灣銀行賣出現金│ │ │ │匯率32.327=749211 │ ├──────┴──────┴──────────────────────┤ │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合計:00000000(計算式:00000000+749211 =00000000) │ │ (新臺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