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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692號

除權判決(票據)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05 月 24 日

法官湯千慧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692號

聲請人
華晶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英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票據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票據,經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12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 年5 月2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附表: 105 年度除字第692號 │├──┬──────┬──────┬──────┬─────┬────┤│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 │ │ │(新臺幣)│ │├──┼──────┼──────┼──────┼─────┼────┤│1 │聰泰科技開發│臺灣中小企業│105年1月1日 │128,233元 │7825797 ││ │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吉林分行│ │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24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湯千慧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25 日

書記官 李心怡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692號於民國 105 年 05 月 24 日裁判,案由為除權判決(票據),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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