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985號
- 原告
- 創譜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國胤
- 訴訟代理人
- 葉恕宏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葉蓁律師(111年9月30日解除委任)
- 被告
- 創鉅有限合夥
- 法定代理人
- 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陳鳳龍
- 訴訟代理人
- 陳祈安
- 訴訟代理人
- 黎逸青
- 訴訟代理人
- 陳沛恩
- 訴訟代理人
- 陳定奇
- 被告
- 賴妍羽
- 訴訟代理人
- 顏火炎律師
顏嘉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借款債權不存在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12月7日下午13時50分,在本院第28法庭進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