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重訴字第一七八六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案件審理單 八十九年重訴字第一七八六號
一、函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請送乙○○(身分證字號:Z000000000號)、甲○○(身分證字號:Z000000000號)之入出境資料,及國外住址,到院參辦。
二、調本院七十九年度訴字第五六二號刑事卷宗、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四十四年度重訴字第二五一號、八十五年度重訴字第二五九號民事卷宗。(本審理單存於原本0一 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案件審理單 八十九年重訴字第一七八六號
一、函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請送乙○○(身分證字號:Z000000000號)、甲○○(身分證字號:Z000000000號)之入出境資料,及國外住址,到院參辦。
二、調本院七十九年度訴字第五六二號刑事卷宗、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四十四年度重訴字第二五一號、八十五年度重訴字第二五九號民事卷宗。(本審理單存於原本0一 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