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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重訴字第一七八六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89 年 10 月 20 日

法官姜悌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案件審理單  八十九年重訴字第一七八六號

一、函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請送乙○○(身分證字號:Z000000000號)、甲○○(身分證字號:Z000000000號)之入出境資料,及國外住址,到院參辦。

二、調本院七十九年度訴字第五六二號刑事卷宗、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四十四年度重訴字第二五一號、八十五年度重訴字第二五九號民事卷宗。(本審理單存於原本0一 中)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二十   日

                      法   官 姜悌文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重訴字第一七八六號於民國 89 年 10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