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司字第四五二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司字第四五二號
- 聲請人
- 風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樹棟
- 代理人
- 賴浩敏律師
林雅芬律師
右聲請人聲請解除清算人職務事件,聲請人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
幣壹佰叁拾伍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項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
定送達十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民事第五庭法官 賴劍毅
法院書記官 吳芳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司字第四五二號
林雅芬律師
右聲請人聲請解除清算人職務事件,聲請人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
幣壹佰叁拾伍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項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
定送達十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民事第五庭法官 賴劍毅
法院書記官 吳芳玉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