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一四八三號給付信用卡消費款·民事·裁判日期 93 年 04 月 30 日法官汪漢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一四八三號原告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被告乙○○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信用卡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