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北簡字第一六八九四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北簡字第一六八九四號
- 原告
- 長沙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戊○○
- 被告
- 庚○○
辛○○
丁○○
甲○○
己○○
右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北簡字第一六八九四號
辛○○
丁○○
甲○○
己○○
右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