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重附民字第36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重附民字第36號
- 原告
- 王柏皓
- 送達代收人
- 楊鈞國律師
- 被告
- 陳勝威
上列被告因民國101 年度上訴字第2491號殺人未遂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重附民字第36號
上列被告因民國101 年度上訴字第2491號殺人未遂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