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052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上易字第1052號
- 上訴人
- 即自訴人
- 宣明智
- 自訴代理人
- 陳哲宏律師
- 自訴代理人
- 劉家昆律師
- 自訴代理人
- 林明侖律師
- 被告
- 王 敏
- 選任辯護人
- 羅秉成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 年度自字第39號,中華民國103 年3 月3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上易字第1052號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 年度自字第39號,中華民國103 年3 月3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